|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609030000033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9-0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贵德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制定依据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青民发〔2026〕32号)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逐步解决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链条过长、时限过长等问题,将原由县民政局承担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及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全县7个乡镇人民政府,切实扩大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政策执行和服务群众能力,为全省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提供经验和实践参考。
二、起草过程
2026年6月10日,由县民政局就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后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向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收到无意见9条,吸纳融合修改意见2条。
2026年7月6日,由贵德县司法局对该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认文件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规定及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实际,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出具无修改意见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由七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全面下放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权限,彻底解决层级多、链条长、效率低等问题,大幅压缩救助办理时限,实现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就近办、快速办;第三部分实施范围,试点范围覆盖全县7个乡镇,全面放开乡镇审核确认权限,实现乡镇属地全覆盖、救助对象全覆盖;第四部分组织领导,明确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县政府统筹、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乡镇主抓的工作机制,保障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平稳推进;第五部分下放权限范围及认定标准,明确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信息比对、集体评议、审核确认、公示公告、动态管理、档案管理等权限全部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保留对所有审核确认结果的抽查复核权,发现违规作出的审核确认结论有权予以撤销;第六部分实施步骤,
按照“分步推进、平稳过渡、规范运行”的原则,具体分为安排部署阶段(2026年7月1日—7月15日)、组织培训阶段(2026年7月16日—7月21日)、全面实施阶段(2026年7月22日—8月21日)、总结评估阶段(2027年6月1日—6月30日);第七部分工作保障,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同联动、压实属地责任、强化政策宣传四个方面制定保障措施,全面保障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见效、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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