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511140000056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1-1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贵德县“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环境领域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部门解读
一、编制背景
贵德县作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核心区域和黄河上游重要生态节点,先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十四五”以来生态保护成效显著,黄河断面水质稳定达Ⅱ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8%以上。但结合省生态环境督察通报的10项典型案例及日常监管实际,仍存在多领域突出问题:矿山生态修复不彻底、水源地保护有短板、河湖“四乱”问题时有反弹、林草资源管护存在薄弱环节、湿地保护与项目建设矛盾突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压力较大、沙化土地治理与违规占地问题交织。为切实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破解生态环境领域存量问题、防范增量风险,按照“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工作要求,我县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启动本《方案》编制工作,通过全领域排查、全链条整治、全方位管控,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从“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转变。
二、编制依据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立足青海“三个最大” 省情定位,认真对照河湖长制、林草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工作要求,结合贵德县生态保护现状、历年问题整改台账等,确保《方案》贴合实际、兼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三、起草过程
贵德县生态环境局结合贵德县生态保护现状、历年问题整改等方面,紧扣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起草了《贵德县“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环境领域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修改,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后形成《工作方案(审议稿)》。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构建 “目标引领—组织保障—全域排查—分步实施—严格要求”的完整工作体系。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大起底”摸清底数、“大排查”找准根源、“大整治” 破解难题,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张清单”,实现“问题不遗漏、原因不模糊、责任不悬空”,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显著增强。
(二)组织保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15个部门及7个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形成“县级统筹、部门协同、乡镇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推进。
(三)排查范围与重点。构建“7+1”排查体系,实现全域覆盖、重点聚焦:一是“山”:矿山生态与山体保护:覆盖全县开采、停产、废弃矿山及裸露山体,重点排查开采合规性、生态修复成效、地质灾害隐患三大类问题;二是“水”: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涵盖黄河干支流、饮用水水源地、污水处置设施等,聚焦饮用水安全、地表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核心问题;三是“林”:森林资源保护修复:包括林地、自然保护地、景区周边林地,重点核查森林覆盖率变化、非法采伐治理、退化林地修复等情况;四是“田”:土壤与农业面源污染:覆盖耕地、设施农业区及垃圾易堆放区域,排查秸秆处理、化肥农药使用、垃圾处置等关键环节;五是“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以黄河清国家湿地公园为核心,排查湿地保护、水质保障、生态修复及鸟类栖息地保护等问题;六是“草”:草地资源保护与退化修复:覆盖天然草地、人工草地及退化区域,重点整治过度放牧、非法开垦、修复成效不佳等问题;七是“沙”:土地沙化治理与防控:聚焦沙化土地、历史遗留矿山等区域,排查沙化扩展、砂石盗采、违规占地等突出问题;八是其他方面:覆盖所有在建及已建项目,重点核查行政审批手续、环评执行、日常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25年10月30日—10月31日):召开全县动员会,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完成任务分解。
2、排查整治阶段(2025 年11月1日—11月30日):采取 “部门联动、乡镇摸排、边查边改” 模式,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每周上报,同步推进整治工作。
3、总结报告阶段(2025 年12月1日—12月10日):梳理整改成效,组织验收销号,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明确“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实事求是、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宣传引导、严格督导检查”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四、编制目的
方案将“山水林田湖草沙”七类生态要素与项目建设监管统筹纳入排查范围,紧扣省督察通报典型案例,聚焦县域突出生态隐患,逐项明确排查重点和责任主体,避免“大水漫灌”,确保整改实效。建立“四张清单”闭环管理、每周调度、督导问责等机制,衔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网格化”责任体系和生态旅游发展等需求,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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