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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511070000055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11-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贵德县殡仪馆调整为公建公营运行实施方案》部门解读

来源:贵德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殡葬领域各项体制机制和管理措施,切实加强殡仪馆公益属性。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仪馆殡仪属性工作的提示》(青民殡葬专〔2025〕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需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公益属性,全力构建形成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殡葬服务格局是殡葬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二、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运营方式、人员配置、内部机构及职责、人员聘用及薪酬、运行经费、殡葬服务免费对象和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概况。县殡仪馆转为公建公营运行后,由县民政局分管同志负责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本单位管理规定,人员工资及运行经费应由县级财政足额保障,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业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普惠均等、公益属性、持续运营”的原则,具体负责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骨灰寄存、遗体火化、告别厅租赁、惠民骨灰盒或骨灰袋发放“六项”基本免费服务政策落实;公益性公墓管理;建立健全遗体交接、信息核对、遗体检查等环节制度规范;严格落实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价格、服务程序、服务承诺“六个公开”。

(二)人员配置。贵德县殡仪馆公建公营需配置人员6名,通过特殊人才引进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其人员构成为殡仪馆火化工2名,司机兼搬尸工共2名,清洁工兼保安2名,机构运行及工作人员支出经费由县级财政资金全额保障。

(三)经费保障。为确保殡仪馆正常运行,各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设备购置与维护、安全保障等,均需要财政资金支持。经我局测算,殡仪馆1-12月份至运转经费包括人员工资37.64万元;能源费用15.3万元;办公物资费用4.5万元;合规性支出(环保检测)7.5万元,总合计64.94万元。

三、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一)政策依据及可行性。以国家及省级殡葬领域政策为依据,政策明确推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殡仪馆公益属性,为公建公营调整提供有力支撑。贵德县现有殡葬基础设施较完善、人员队伍有一定基础,通过合理调配资源、完善制度,可保障新模式顺利运行,可行性较强。

(二)调整必要性和紧迫性。根据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刘涛司长在殡葬系统加强舆情应对处置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出“大力强化殡仪馆的公益属性尤为重要,要逐步把民办的殡仪馆收归政府所有,各地自行确定是转为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办民营的要尽快收回,民办民营的要逐步收回,这对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群众需求变化,需强化政府主导,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水平与效率。

四、产生的社会效益

调整为公建公营模式后,将进一步强化殡仪服务机构公益属性,保障殡葬基本服务公平可及,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增强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同时,有助于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形成丧事简办、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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