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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12240000089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12-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贵德县加强和规范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解读

来源: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市场机制作用日趋增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断优化。但在一些地区和行业,仍然存在一些政策措施,对应当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领域进行不当干预,如设定歧视性标准、限制商品要素流通,实施地方保护、区域封锁;指定交易和不当干预经营者生产经营;违法给予优惠政策或不当减损市场主体利益等。这些政策措施从长远和全局看,扭曲了市场资源配置,抑制了社会创新活力,降低了经济整体运行效率,不利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也不符合简政放权、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要求。

2024年6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正式公布了2024年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规定自起施行。为进一步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贵德县加强和规范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通知),《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主要目标

推动各政策措施起草部门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严格对照《条例》《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消除一些不合理的政策措施,防止政府过度和不当干预市场,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促进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三、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重点包括:一是夯实审查责任。明确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部门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要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严格对照《条例》《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自我审查。二是明确审查范围。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如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三是把握审查重点。持续对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行规范清理,主要包括四种类型。四是规范审查工作。起草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遵循《实施细则》明确的审查基本流程,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形成书面的审查结论。五是强化第三方评估。鼓励起草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委托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对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评估。六是严格程序把关。起草部门在提交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措施时,要说明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并将公平竞争审查表等资料送市场监管局备份。七是加强协同支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各单位在自我审查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就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条例》《意见》以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研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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