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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04-2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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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德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1837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贵德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426

 

 

 

贵德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县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继续坚持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突出重点,做好衔接,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检查对象

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贵德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杜汉伟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兴良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员:万永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郭福先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李应平    河阴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学军    河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关却俄日    常牧镇人民政府镇长

    豆太扎西    拉西瓦镇人民政府镇长

          河东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杰拉旦    尕让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林圃    新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竹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王兴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领导下组织开展2017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开展宣传动员,推进各阶段工作;对2017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四、工作目标和任务

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7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通过对违法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执法检查,督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我县201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检验日常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五、时间安排

20183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2017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依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7年度重点矿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开展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018530日前,完成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查处、整改工作,并将查处整改情况上报省、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六、整改内容

(一)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17年度全县认定违法图斑96个(含预警卫片)70 宗地,违法面积815.04亩,耕地365.45亩(基本农田27.48亩)。深度扶贫地区:25个图斑13宗地,占地面积375.6亩(占用耕地178.93亩,占用基本农田2.88亩)(详见附表一)。

1.建设项目、商服用地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违法用地

该类违法用地共涉及26个图斑17宗地,占地面积318.6亩,其中占用耕地130.71亩(详见附表二)。

整改方案:上述违法用地均为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能报批的商服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有利于带动我县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对上述违法用地行为给予相应罚款处罚:公益性项目占用耕地的处以5/㎡的罚款,其他地类处以2/㎡;经营性用地占用耕地的处以20/㎡的罚款,其他地类处以10/㎡的罚款;温泉村垃圾处理场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该垃圾处理场垃圾填埋后将回填平整土地,不修建任何建筑”证明后不予行政处罚;鱼山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出具相关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证明后,立案不处罚。

2.农村宅基地项目

该类违法用地共涉及17个图斑12宗地,占地面积29.69亩,其中占用耕地15.74亩,占用基本农田3.25亩(详见附表三)。

整改方案:对于符合“一户一宅”的宅基地违法用地,由所属村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符合一户一宅的证明后,立案不处罚,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村干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对于麻巴滩非法占地修建的宅基地按照近期制定的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3.基层政权建设项目

该类违法用地共涉及5个图斑5宗地,占地面积11.7亩,其中占用耕地4.65亩,占用基本农田2.9亩(详见附表四)。

处置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占用耕地的处以5/㎡的罚款,其他地类处以2/㎡。对基层政权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占用基本农田的处以25/㎡的罚款;占用基本农田以外耕地的处以5/㎡的罚款,其他地类处以2/㎡。

4.违规建设项目违法用地

该类违法用地共涉及5个图斑5宗地,占地面积19.7亩,其中占用耕地11.1亩(详见附表五)。

整改方案:由住建部门和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其他部门配合,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拒不自行拆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强制拆除;对于位于生态保育区内的生猪屠宰场项目,由环保部门依法查处。

5.宗教用地违法用地

该类违法用地共涉及2个图斑2宗地,占地面积4.1亩,其中占用耕地1.7亩,占用基本农田1.7亩(详见附表六)。

整改方案:由所属村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属于原址翻建或寺院土地内建设的证明后,立案不处罚。

6.设施农用地违法用地

该类违法用地共涉及10个图斑10宗地,占地面积33.25亩,其中占用耕地7.92亩,占用耕地5.85亩(详见附表七)。

整改方案:对于已审批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不予行政处罚,由国土、农牧部门和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积极举证,证明其合法性;对于未办理审批备案手续且占用基本农田的违规设施农业项目,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责令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拒不自行拆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强制拆除。

7.深度扶贫地区违法用地

深度扶贫地区:25个图斑13宗地,占地面积375.6亩(占用耕地178.93亩,占用基本农田2.88亩)(详见附表八)。

整改方案: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深度扶贫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字201791号)精神,我县常牧镇地区被列为深度扶贫地区,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扶贫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中“深度贫困地区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补偿安置前提下,可以边建设边报批”的原则,对上述用地可尽快完善用地手续,不立案查处。

8.实地未建设和占用原有建设用地项目

该类用地共涉及5个图斑5宗地,占地面积18.1亩,其中占用耕地1.6亩(详见附表九)。对于该类用地,由国土部门和所属乡镇及村委会积极举证,证明其合法性。

(二)2017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17年度我县共涉及13个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经外业调查核实,5个图斑分别为已关停、伪变化和合法图斑,8个为违法图斑。8个违法图斑涉及我县8个砂石料厂,均为越界开采(详见附表十),提出如下整治方案。

1.责令停产。对涉及越界开采行为的8个砂料厂,下达《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在矿区范围以外开采的违法行为。为确保完全在矿区范围以外开采的3个砂料厂(贵德县河东乡查达村东一号建筑用砂石矿、贵德县河东乡扎次洛西1号建筑用砂石矿和贵德县杨家村东1号、东2号建筑用砂石矿)能够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由国土部门函告贵德县供电公司请求配合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2.依法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规定,责令涉及越界开采行为的8个砂料厂退回矿区范围开采,测算越界开采的方量,没收越界开采的违法所得,并根据非法开采量处以相应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3.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监管的基础工作。重新划定矿区范围,设立醒目的界桩和地面标志。对重新划定矿区范围后仍然越界开采的,立即吊销采矿许可证。

4.强化对矿产资源开采的有效监管。一是督促采矿权人依法开采矿产资源。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建立定期巡查台账。严格依法督促采矿权人自觉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按照《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和《开发利用方案》,依法开采矿产资源;采取与采矿权人签订诚信履约责任书、告知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约谈有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措施,督促采矿权人自觉依法依规开采矿产资源。二是强化储量动态检测管理。认真执行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制度,开展对界桩、地面标志、开采深度的现场检测。储量动态检测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建立储量动态监测台账。

七、工作方式与步骤

(一)卫片核查。通过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同步推进的方式开展工作,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进行实地核查,重点为本年未批先建、未备案的设施农用地、未依法批准的临时用地等图斑,经内外业核查后,执法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依照政策法规共同判定遥感监测图斑性质。统筹部署、合理安排,在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兼顾开展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查处整改。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严厉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做到应收缴的罚没款收缴到位,应没收的违法建筑物、矿产品没收到位,应拆除的建筑物拆除到位,责任人责任追究到位。对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应在查处到位的基础上及时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消除违法状态。

(三)数据上报。完成卫片图斑核查、查处、整改数据的审查工作后,向州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图斑核查、查处和整改的有关数据。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专门的工作队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细致,核查到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安排、协调配合好县国土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卫片涉检用地的调查核实,对违法用地当事人不配合接受调查或不提供相关资料的,所在乡镇负责动员违法用地业主及相关人员接受调查或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核查数据、证据真实全面。

(三)通力配合,落实到位。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土地管理的方方面面,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协调和沟通,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个层次和环节不出现失误和问题,确保核查数据真实全面,确保违法用地依法全面有效按时处罚处理整改到位,共同把卫片检查工作做细做实落到实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四)强化督查,从严问责。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县政府将专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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