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10250000087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2-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关于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调度工作专班的通知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调度工作专班的通知
贵政办〔2024〕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贵德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件、典型案例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聚焦问题、突出重点、靶向纠治的原则,依据《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恢复各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调度工作专班的通知》要求,决定成立贵德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调度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吉先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玉斌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人选
成 员:刘得寿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局长
魏 巍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长
张成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人选
付尚兴 县水利局局长
李 渊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董 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殷 卓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南见昂德 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马玉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县生态环境局马洋、卓快吉,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周军、郑红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蔡成红,县水利局刘彩霞,县农牧和科技局何世祥为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抓实抓好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典型案例整改调度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结率;收集整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资料,指定专人做好档案资料归档整理等工作。
(二)统筹督促推进黄河警示片、黄河“体检”、污水垃圾专项、省级例行督察、护航生态文明专项巡视等各类环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配合州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调度工作专班做好其他事项,配合完成省州中央第三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现场核验和实地督导等工作。
(四)每周向州环保督察专班上报各类问题整改情况周报,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改进度符合预期。
(五)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无条件配合人员抽调,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件、典型案例和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按时限要求和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所有抽调人员实行全脱岗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各项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二)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扛起保护好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政治责任,把“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贯穿到集中办公、现场督查、档案收集的全过程、各环节,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改,保持严肃认真工作基调,认真履职尽责,全力以赴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明确职责任务,稳步开展各项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工作专班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职责分工,按照分工开展工作,每周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三下午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呈报工作专班领导审定签字后报州环保督察专班。每月对全县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一次,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效有力落实落地。同时,工作专班将持续运行,待反馈问题整改和信访举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反馈督察报告后视情形撤销,后续相关工作转入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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