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10110000087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2-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关于印发贵德县人民政府与贵德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办法的通知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人民政府与贵德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办法的通知
贵政办〔2024〕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现将《贵德县人民政府与贵德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贵德县人民政府与贵德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县人民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水平,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与青海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4〕194号)、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人民政府与海南州总工会联席会议办法的通知》(南政办〔2015〕61号)等精神,根据州总工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联席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州县委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争取政府支持,深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和职工利益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推进工会法治化进程,依法维护和发展职工合法权益,激发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动员全县各族职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样板县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通报政府工作主要情况、重要部署和涉及职工利益的决策、规章和措施;通报工会组织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部署要求,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依法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和情况;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题的落实情况。
(二)研究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在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贵德、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任务中建功立业的有关问题;研究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研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部署措施;研究加强职工思想引领,做好职工凝心聚力的有关问题;研究立足职工群众多元化、多层次需求,提供更多更高水平的精神性、发展性服务的措施。
(三)研究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开展工作的问题,赋予工会更多资源和手段,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研究解决工会工作、加强效能建设中需要政府支持的问题;研究需由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县政府组成部门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
(四)县政府和县总工会认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其他问题。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县政府与县总工会协商确定。如遇特殊情况或重要问题,经过商议可随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县政府和县总工会共同商议确定。按照确定的联席会议议题,由县政府办公室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与县总工会共同对联席会议议题深入研究,做好充分准备,使工会的主张和意见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意见,切实可行。
(三)联席会议由县长或副县长主持召开,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副主席参加。根据会议议题,经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总工会协商,可邀请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县总工会有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同志、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四)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责任分工,经县政府和县总工会领导审定,由县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全力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地实施。
(五)及时宣传报道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和成效,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总工会共同商定。
第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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