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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0-09-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贵德县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20〕72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定的《贵德县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贵德县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效率,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0〕5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20年9月1日起,实现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税控设备。其中,营业执照和参保登记同步办理,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印章刻制和发票申领并行办理,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企业开办信息实时共享、精准推送、互认互用,实行相同信息不再重复填报、相同材料不再重复提交,用户身份不再重复验证,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的便利化水平。

(三)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登记实现“一网通办”和“一窗通办”。到2020年9月底,“一网通办”平台办理率达到90%以上。

二、任务分工

(一)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程度。全面清理本地区、本部门非法定涉企开办事项,除法定主体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任何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设置企业开办其他条件和要求;取消首次申领发票办理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的做法;全面梳理印章制作环节的办理事项、程序和材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到现场办理印章刻制手续;对企业印章使用民族文字的,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举措,确保申请人在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间内领到印章。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

(二)优化企业开办政务服务。配齐配强窗口工作人员,在确保依法依规办理企业开办事项质量的同时,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切实做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取消后的衔接工作,除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对已申报名称保留1个月;为新办企业提供规范化经营范围表述用语自主选择服务,所选经营范围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后置审批的,登记机关一次性告知需要办理的事项和涉及部门;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对申请人提交的同一办理申请,除因申请材料不齐全、网上信息填写不准确、业务信息系统故障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回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

(三)精简企业开办申请材料。不断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力度,落实自然人身份信息、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在线核验和电子签名,对新设企业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已经完成自然人身份验证的,在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中不再将重复验证、重复注册;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或者自然人数字证书对申请材料完成电子签名的,不再上传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影像件;对不能通过自然人身份网上验证或不能完成电子签名的,提供实体窗口办理途径,由申请人到现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实行住所(经管场所)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核验,即时与省自然资源厅共享的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网上核验,通过网上核验的,除将住宅改变为经管性用房外,只填写自主申报承诺书;未通过网上核验的,由申请人自主选择通过网上或窗口提交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进行登记。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

(四)降低企业开办制度成本。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税控设备,免费提供邮寄服务;持续推进“政银合作”,逐步延伸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指导帮办、代理和发放营业执照服务,为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就近办”服务;积极与邮政公司合作,通过“一窗通办”专区为申请人提供办结件寄递服务。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

(五)提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税务部门电子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保登记互联网信息系统整合到“一网通办”平台,全面提供集申请提交、信息公开、结果告知、自助查询等为一体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除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等特殊情况外,常态化企业开办事项全部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实行申请信息一次填报、相同用户一次验证、部门系统无感登录,申请提交、受理审核等全流程信息实时公开,办结件发放信息及时通知;提供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企业登记电子档案在线自助查询;实行印章制作企业、印章材质、取章方式在线自主选择和费用网络支付。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税务局

(六)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将营业执照、新办企业纳税业务办理,以及营业执照、发票、印章、税控设备的发放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一窗通办”专区,设置帮办指导区、自助服务区和业务受理区,配备帮办人员,全面提供现场咨询、信息录入、窗口受理和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税控设备发放等服务;企业登记机关、公安机关、税务主管机关进一步加快办结件效率,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

(七)实行企业开办网上“一事通办”。将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登记企业开办事项作为“一件事”,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供“一事通办”服务,由申请人自主选择“一事通办”或者分项办理企业开办事项。对选择“一事通办”的,实行企业开办申请信息“一表填报”、委托授权一次完成、发票申领和印章刻制申请一并提交、办理结果一次告知,并在具备条件的“一窗通办”专区,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税控设备等办结件。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

三、组织保障

为统筹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工作保障,促进业务协同,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成立全县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敏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万永生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杨振元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得寿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谢成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继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志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 刚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韩福龙     县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敏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执行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任务要求,主动作为,逐条对照、逐条落实,努力干出高效率、跑出加速度,力争各项工作任务早日落地、早日见效。各相关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专人负责收集、上报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于双月7日前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审定并逐级上报。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提供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主动调查了解基层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听取办事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准确指导解决问题。

(三)强化培训宣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媒介,加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宣传引导,加大具体改革举措解读解答力度,积极回应办事群众的关心关注,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联系人:颜丽凤  联系电话:8559535  传真:8553556

电子邮箱::141091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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