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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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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0-02-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贵德县2020年重点项目开复工方案》《贵德县重点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贵德县重点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1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207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2020年重点项目开复工方案》《贵德县重点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贵德县重点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贵德县2020年重点项目开复工方案》《贵德县重点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贵德县重点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十一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218

 

贵德县2020年重点项目开复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的同时,坚持疫情防控处置和经济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全力支持恢复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认真组织重点项目顺利开复工,充分发挥项目对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带动引领作用,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确保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国务院常务会、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工作信心,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为前提,聚焦保质保量完成季度和上半年投资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稳投资、稳预期、稳大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开复工,全力抓好涉及全局、事关根本的重点项目建设,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工作,在迎接挑战中以稳应变,在化解风险中以进固稳,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确保投资实现良好开局,力争实现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二、开复工原则

——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对标年度目标和季度目标,对表重点项目开复工责任清单,逐项压实乡镇、部门及有关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督导考核,提升执行力,力争3月中旬组织开复工一批重点项目,并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确保投资力度不减弱、项目建设不断档。

——安全第一,防控为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保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安全可控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项目开复工,积极创造条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前移关口、点面结合,排查隐患、预防为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细之又细、严之又严的作风,落实好疫情防控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做到达标一个、开工一个,确保各类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到位、安全措施到位、组织管理到位。

——抓实前期,强化保障。坚持特事特办,在特殊时期特殊办理项目审批事项。支持在早、在先、在前,通过抗击疫情促进改革、以发展成果保障抗击疫情。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建立“绿色通道”,对经济运行先行指标和项目开复工保障要素逐一协调到位,确保项目按既定时间节点顺利开工,保质保量完成既定任务。

——主动作为,加快进度。坚持稳字当头,保持定力,提振信心,精准施策,在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全力以赴促开工、抢时间、抓进度,坚持每半月一汇总、每月一调度、季末开展总结讲评,确保各项工作压茬推进,年度、季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项目任务安排

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2020年一季度开复工项目责任计划的通知》(青政办函〔202014号),全县计划3月份开复工重点项目18项,计划完成投资2720万元;计划4月底前开复工50项,计划完成投资7574万元。上半年计划完成投资3.8亿元,全年预计完成投资12.8亿元,预计比上年增长25%(详见附件1)。其中:

县旅游管理委员会4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万元,上半年计划投资3000万元,全年预计完成投资1.79亿元;

县发展和改革局11项,一季度计划投资570万元,上半年计划投资5820万元,全年预计完成投资1.53亿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项,一季度计划投资1500万元,上半年计划投资1.4亿元,全年预计完成投资3.76亿元;

县交通运输局9项,一季度计划投资200万元,上半年计划投资2726万元,全年预计完成投资9410万元;

县水利局9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万元,上半年计划投资3615万元,全年预计完成投资1.24亿元;

县自然资源局5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万元,上半年计划投资1059万元,全年预计完成投资7671万元;

县生态环境局3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万元,上半年计划投资2277万元,全年预计完成投资4406万元;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1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万元,上半年计划投资100万元,全年预计完成投资3836万元;

县教育局10项,一季度计划投资250万元,上半年计划投资1696万元,全年预计完成投资2305万元;

县农牧和科技局2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万元,上半年计划投资650万元,全年预计完成投资1730万元;

县公安局1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万元,上半年计划投资250万元,全年预计完成投资824万元;

县民政局4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万元,上半年计划投资600万元,全年预计完成投资1435万元;

县拉西瓦灌溉工程管理局1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万元,上半年计划投资2300万元,全年预计完成投资6697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始终把投资项目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具体抓,靠前工作。要严格对照项目清单要求,成立工作专班,逐项逐环节压实责任,按照既定开复工时间和建设任务,落实人员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以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责任、更强的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全面开复工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任务,尽早形成有效投资。

(二)建立开复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实行项目开复工卫生防疫报告制度。项目单位要依据《贵德县重大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开展疫情防控自查工作;待各项工作落实并经县项目复工审核小组(详见附件2)现场审核通过后,开工前3天按项目归属向项目主管单位及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报告防控机制落实情况。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收到报告后,根据项目建设单位防护准备和执行落实情况,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落实好项目疫情防控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做到达标一个、开工一个,确保各类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到位、安全措施到位、组织管理到位。凡符合开工条件的项目可提前开复工;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要督促指导帮助建设单位改进完善防护措施,确保防控机制落实到位。同时,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建设保障工作,在项目开复工前向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报备。

(三)强化防疫防护措施。各行业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履行好重大项目建设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指导责任及协同配合责任,按照《贵德县重大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项目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乡镇政府要协调解决项目开复工前人员返岗需要的集中隔离场所,为复工项目单位提供服务,按照疫情防控的专业要求,加强对隔离场所的管理和防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各项目单位要把防疫防控工作摆到优先位置,聚焦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准备、人员返岗上岗、设备物资保障、施工现场管控、生活区域管理、值守应急管理等关键环节,逐项进行梳理,逐条制定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进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疫情防控“零死角”“零遗漏”“全覆盖”。

(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行业部门、有关企业要认真贯彻《贵德县重大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制定细化项目清单、人员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按要求成立安全建设领导小组,逐项明确安全施工领导责任、属地联防联控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机制预案,深入排查抽查督办,全面贯彻落实防范措施。各项目单位要把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及施工环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制度措施到位、培训教育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五)分类推进项目建设。各主管副县长、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分类指导,建立重点项目县级联络员和部门责任制度,联络员、责任人要下沉一线、主动靠前,指导做好项目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物资保障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开复工存在的困难问题。能够原地解决的,由项目主管单位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县政府协调解决。对在建项目,特别是已制定全年计划、有工期要求的项目和控制性工程,要抓好施工组织,及时了解企业在金融支持、用工保障、物流运输、原料供应等方面的需求和困难,分级分领域协调解决,确保尽快全面复工;对新开工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创新审批方式,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时限,积极创造开工条件,分期分批有序开工;对专项债券项目,要加强调度和监管,确保尽快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提振投资信心。

(六)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大施工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提前做好征地拆迁、建材供应保障和物资调配,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日常协调调度,并组织做好重大项目建设防疫物资调拨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要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帮助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重大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快资金拨付,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会同各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协调各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项目信贷投放,努力缓解项目融资难等突出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快施工许可等办理进度。县交通运输局要做好运力保障,针对重点企业需求,一对一服务保障建材及务工人员运送通畅,协调解决县外交通管制影响原料、产品运输等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审批部门要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推行网上办理和不见面审批,提速办理项目用地、环评、工程报建等手续,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摸排项目开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紧项目开复工备工备料、设备采购,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组织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复工。

(七)按规定时限报送信息。项目开复工后,各责任单位要逐级压实责任,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建立健全周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压茬推进。实行项目联络员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项目开复工准备、开复工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对复工迟缓的项目,要强化责任落实,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指导。县统计局要认真做好投资项目入库依法统计,做到应统尽统。

根据省州统一安排部署,各部门参照本方案,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方案”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各自重点项目开复工方案,方案要明确防疫要求、安全措施、工作任务、时间节点、推进措施和责任主体,抓好施工队伍组织、前期条件落实、原辅材料购进、配套资金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各项重点项目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按计划开复工建设。各项目主管部门务必于2月25日前,将重点项目开复工方案报送至县项目复工审核小组,由县项目复工审核小组负责开展项目审核、报备等相关工作。

 

贵德县重点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决策部署,确保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有力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开复工建设,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经济发展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国务院常务会、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相关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推动经济平稳增长的全局出发,紧盯薄弱环节,抓住关键要害,统筹各方力量,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全力抓好重大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既定部署有序有力推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二、基本原则

——提前部署,周密防控。坚持关口前移,提前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自查排查,按照既定任务和时限要求,聚焦项目开复工各项工作,针对人员密集返贵、上工上岗、集中工作、集体生活、运输仓储、施工管理等关键环节,逐项逐条梳理,制定防控方案,提前3天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疫情防控“零死角”“零遗漏”“全覆盖”,把人员感染风险降到最低。

——压实责任,精细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重大项目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项目工作的首要前提抓紧抓好,压实属地监管责任、部门行业直接责任、项目单位主体责任、个人自我防护责任,将各项措施台账化、精细化、具体化,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扎实做细各项工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扎牢防控关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牵总协调职能,上下协同,左右联动,依法依规开展疫情管控、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凝心聚力筑牢项目建设防疫防控铜墙铁壁。

——快速反应,科学高效。建立健全应急准备、监测预警、疫情控制、诊疗救治相互衔接、有机配合的全流程全要素疫情防控快速反应机制。要按照“四早”要求推进各项工作,紧密衔接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确保一旦发现疫情,相关阻断隔离防控措施能够及时跟进,病患人员医疗救护迅速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开展投资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准备。

1.加强防控组织管理。

1)项目单位要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任副组长,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参与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结合项目建设特点,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要明确专人对接辖区指挥部、属地社区、卫生健康及行业主管部门,专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2)项目单位要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为前提,切实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在省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和县级疫情防控措施未解除前,原则上对施工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

2.有序安排返岗上岗。

3)项目单位要充分考虑运力恢复因素,结合项目实际编制返岗上岗计划方案,实行人员机动错峰、有序返岗返程、分期分批上岗,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

4)项目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点对点、人盯人”,及时了解掌握返工人员家庭成员健康、有无与病患或疫区人员接触、返程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做好身份信息核实、手机号码登记及体温监测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并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进行报备。

5)项目单位要提前开展过细工作,指导返岗人员返贵行程主动避让疫情严重地区,并对返岗到岗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出发地点、抵达时间、转乘计划、途经线路进行详细登记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针对性施策,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

6)项目单位要按规定开展返贵人员健康排查,省外来贵务工人员,由项目单位提前通知务工人员到达西宁后,主动与西宁火车站贵德联络点联系,通过检疫检查后统一乘坐转运车赴贵德县人民医院进行二次健康检查,并到指定隔离点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观察期满无相关症状后方可上岗复工;省内来贵务工人员,持有社区开具的解除居家观察证明,可上岗复工;未外出一直在家的务工人员,由项目单位出具居家未外出的证明即可上岗复工。由项目单位督促务工人员到达贵德后,第一时间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并出具相关无症状证明后方可上岗复工,返贵乘车过程中要督促其采取隔座乘车措施,避免路途感染。项目单位做好务工人员工作期间健康检查。

7)对湖北及疫情严重地区的返贵人员,各参建单位要重点跟踪、重点管理,要动员其在疫情解除前先行留居当地,赞不返回。

8)鼓励参建单位在满足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县内务工人员。现用工不足时,可通过网络招聘等形式开展“线上”招聘。

9)对跨区域重大项目,按规定履行隔离观察措施后的上岗人员,因工作需要转场施工作业的,无特殊情况不再进行重复隔离观察。

10)要统筹建立人员集中隔离观察的长效机制,结合全县实际,采取租赁酒店等多种方式,多渠道设立隔离场所,统一解决隔离场地并加强管理,开展隔离观察并配备必要的生活、消杀及卫生防护设备设施。

11)各参建单位要设立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告知电话并保持畅通,切实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要求,对人员返岗到岗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的,要按规定及时联系县卫生健康局开展处置工作。

3.切实完善设施保障。

12)项目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参建人员在外零散住宿。施工单位要加大投入,提前完善住宿条件,做好返岗上岗人员生活保障。施工场地住宿要采取“大集中、小分散”管理,严禁“大通铺”住宿。宿舍每天要定时通风、消毒。要适当提高住宿标准,每个房间住宿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

13)施工单位要按照卫生标准建设职工食堂,科学合理设置食品加工区、餐具厨具消毒区、人员用餐区、食品原料储藏区。食堂运营前必须满足卫生要求,并取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安全许可证。

14)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文明工地要求,提高施工场地卫生间设施标准。公共卫生间要优先选用水冲式、移动环保式厕所,并配套建设化粪池,严禁污水直排市政管网;要适度完善卫生间内部设施,确保供水稳定、出水顺畅,并配备消毒液或洗手液。

4.统筹做好物资保障。

15)施工单位要提前做好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以及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涤用品等防疫防护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不少于3天、防疫防护物资不少于1周的储备量。相关物资要优先保障一线员工。

16)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加大防护物资采购力度,切实保障一线施工人员和人员相对集中区域对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的需求。要动员生活物资经销商、商贸物流企业及医药承储企业,尽量采取生活必需品、防疫防护物资采购配送或直供方式,最大限度减少采购人员与外界接触,全力确保施工人员健康安全。

5.全面落实应急措施。

17)施工单位要精心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与县卫生健康局的协商沟通,明确定点留观医院,施工过程中如有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及时送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如需要留观,在留观病房进行医学观察;在留观过程中如发现有疑似病例,及时送至省级相关医院进行确诊。如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应当立即停工并封锁相关场地,按要求开展排查和严格的场所消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18)施工单位要按照县卫生健康局要求,在施工现场划分单独区域,设置隔离观察宿舍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单独生活居住。相关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第一时间与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诊断,按规定要求处置。对其工作生活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

19)施工单位要结合自身条件建设完善疫情防控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县卫生健康局要积极协调疾病防控机构,建立完善高效便捷的信息报告制度,为开展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6.强化宣传教育培训。

20)参建各方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疫病防控宣传的密度和频次,扎实、分散开展复工前的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培训,引导员工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科学理性认识疫情,掌握防护要点,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努力增强疫情防护能力。

(二)实行重点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报告制度。

21)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开复工卫生防疫报告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开复工准备条件提前开展疫情防控自查;待各项工作落实并经县项目复工审核小组现场审核通过后,开工前3天按项目归属向项目主管单位及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报告防控机制落实情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报告后,根据项目建设单位防护准备和执行落实情况,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对符合开工条件的,建设单位可按计划开复工;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要督促指导帮助建设单位改进完善防护措施达标,确保防控机制落实到位。

(三)全力做好重点项目施工阶段疫情防控。

1.加强施工人员管理。

22)施工单位要对进场人员每日开展早晚2次体温检测,如实登记并纳入员工健康档案。要保持工作服、工作帽等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处理。要尽量减少人员较多的会议,确需召开会议的,应当选择宽敞通透场所,提前开展消杀并保持空气流通。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员工个人防护。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23)建设单位要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对施工场地实行封闭管理,主要出入口要24小时设岗。要建立出入登记制度,外部及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出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禁止施工人员跨区域随意流动。疫情期间要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优化施工组织。施工现场、办公区域、运输车辆、施工器械要按规定每日进行3次清洁消毒,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3.加强生活区域管理。

24)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屠宰、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工地食堂及宿舍要保持空气流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每日开展消杀作业。实行人员分餐、错峰隔座就餐、盒饭送餐,餐具要定期消毒。疫情期间严禁施工人员聚餐或外出用餐,避免交叉感染。严禁交叉混用餐具、洗漱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按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垃圾,及时收集并清运。做好化粪池清污、排污设施消杀。

4.加强值守应急管理。

25)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要全面实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相关信息按属地化原则及时报备县卫生健康局。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坚定信心决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投资项目参建人员来源多元、流动性强、聚集度高,居住、施工、用餐等环节管理难度大的特点,保持高度警惕,杜绝麻痹大意,坚决把重任扛在肩上、责任落到实处,周密部署、严防严控,坚决防止疫情发生。要把困难估计得更加充分,把方案制定得更加完善,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坚决打赢重大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压实责任,完善防控机制。项目责任乡镇、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属地领导、行业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单位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管,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按职责分工合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主动进位,发挥先锋作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项目建设疫情防控的强大保障优势,在重大疫情防范和处置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身先士卒,走在前列、勇挑重担,带动群众增强信心,战胜疫情。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弘扬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精神,用实际行动巩固好落实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四)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落实。县发改、卫健、住建、应急等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投资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力度,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要严肃处理。县督查室要以暗访为主、明访为辅的方式及时跟进督查,对重大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

 

贵德县重点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强化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全力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的同时,切实加强重点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为疫情防控处置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国务院常务会、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相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立足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全县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实际,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要素保障、人员安全等关键环节,前移工作防线,落实最严密的防护管控措施,坚持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抓实抓细项目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落实不挂空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开复工建设,坚决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建立清单,压实责任。坚持“谁建设、谁负责”,制定细化项目清单、人员清单、制度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明确安全施工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点面结合,强化监管。围绕交通、水利、城镇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及民生类工程项目,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紧盯人员、场地、施工条件等重点领域,坚持面对面监管、点对点指导,织密联防联控保护网,确保项目建设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有序实施。

——完善制度,法治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项目法人安全履职及施工建设全员安全生产等各项制度,切实提高施工单位遵守和执行安全施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的自觉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有效提升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加强整治,防患未然。严查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防护不到位等行为,加大对安全发展理念不落实、安全建设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等隐患问题的排查治理、督促整改力度,抓早抓小抓苗头,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推进项目安全高效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细化项目清单,强化源头监管。

1.县发展和改革局要会同项目主管部门,抓紧研究提出项目开复工清单,明确开复工时间、建设任务、安全措施及工作要求。

2.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局重点项目开复工清单,制定安全建设台账清单,分类分项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细化安全建设方案,强化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3.县应急管理局要建立复工复产台账清单,完善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及时向即将开复工的项目施工单位下发安全提示,督促监督施工单位逐条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7号)》(详见附件3)要求,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审核、检查、验收、备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项目安全施工措施标准,规范验收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压实验收责任,严把开复工安全关口,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工一个,做到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不准开复工;安全生产隐患未整改、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申请验收程序的不准开复工;员工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行程等基本信息排查登记不全面,未按规定履行人员信息登记报备,以及未开展上岗前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的不准开工;未按要求对所在施工单位务工人员特别是来贵返贵务工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不准开工。对不落实复工复产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严肃追责,从源头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二)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4.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部署安排,明确责任措施,强化监管检查,严密防范事故。

5.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统筹抓好项目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6.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健全重点项目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统筹推进项目有序实施。

7.项目单位要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为前提,切实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在省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和县级疫情防控措施未解除前,原则上对施工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

8.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找准薄弱环节、关键要害,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教育培训、技术保障、风险管控等各项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各个环节。

9.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制度规定,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三)健全制度措施,强化风险管控。

10.县应急管理局及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坚决杜绝漏报瞒报现象,确保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11.项目建设单位要修订完善重点工程、危大工程、高危作业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架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提升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水平。

12.施工单位要提前做好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以及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涤用品等防疫防护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不少于3天、防疫防护物资不少于1周的储备量。相关物资要优先保障一线员工。

(四)排查事故隐患,强化整改督办。

13.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

14.县应急管理局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检查,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强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风险性较大的项目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给予集中曝光和联合惩戒,对问题隐患较多、事故多发的区域和单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约谈。要强化日常监管检查,严格落实安全施工各项监督检查职责,切实加强防火防爆、防透水、防坍塌、防中毒窒息等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落细。

1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开复工前重点检查工程建设五方责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责任措施等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治脚手架、模板支架、深基坑、用电用水、消防安全、现场安全防护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坚决整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到位,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及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突出问题,摸清安全底数,消除事故隐患。

16.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经常性隐患排查制度落实,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强化隐患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17.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五方主体责任不落实、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现场防护不达标、专项方案不审查、安全监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项目主管部门要依法责令停工,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处罚,做到“不安全、不开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人民群众和职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放在首要位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坚决落实好安全防范各项措施,逐项明确安全保障人员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措施清单。按要求成立安全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重点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认真抓,牵头部门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统筹做好安全风险防控,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项目建设单位要把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及施工环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贯彻部署到位、责任措施到位,真正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项目复工审核小组深入项目现场和施工企业,重点督查各项目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制定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通过实地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教育等手段,进一步督促督导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严肃责任追究,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教育培训。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大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提高宣传密度和频次,增强教育培训实效。县委宣传部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县上下抓安全、促建设的良好氛围。项目建设单位要以新务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外协作业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非常规作业人员,特别是外地来贵人员、居室隔离人员为重点,采取网络培训、视频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项目施工安全、岗位操作规程、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岗位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等方面的安全施工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从业人员安全防控能力水平。

 

附件:1.贵德县2020年重点项目开复工计划表;

      2.贵德县项目复工审核小组;

      3.《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7)


附件:1.贵德县2020年重点项目开复工计划表

附件2

贵德县项目复工审核小组

为确保全县各类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到位、安全措施到位、组织管理到位,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开工一个”,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项目复工审核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占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贾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员:李应平    河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学军    河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河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关却俄日  常牧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增太加    拉西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多杰拉旦  尕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马林圃    新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石金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史生友    县水利局局长

            许建昌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项知多杰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项目复工审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刘德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复工审核各项具体工作。


附件3

《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7号)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各地各部门要有序组织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学校开工开业开学,并做好健康防护,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地区防疫实际确定开业条件,所有来青返青人员,要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和医学观察等措施,确保开工开业开学有序安全。现将我省相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工开业及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六不准”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我省启动一级响应期间,省内花鸟鱼虫市场、宠物店、大中型餐饮单位、洗浴中心、公众澡堂、游泳馆、封闭式运动场馆,以及茶艺、酒吧、网吧、影剧院、台球厅、棋牌室、电玩室、KTV等人员聚集的经营场所,一律不准开业。

二、疫情防控人员、经费、物资未落实,内部疫情防控制度方案不完善,员工健康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不准开工。

三、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未明确开学时间之前,不准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现场聚集性课堂活动和擅自开课。

四、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隐患未整改到位,未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申请验收程序的企业和未按规定采取消毒等防疫措施,以及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地下商场等生产经营场所,一律不准开工开业。

五、员工健康状况、疫情期间行程等基本信息排查登记不全面,未按规定履行人员信息登记报备,以及未开展上岗前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的,一律不准开工开业。

六、未按要求对所在企业、单位、经营场所来青返青从业人员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单位,一律不准开工开业开课。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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