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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10-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关于细化分解贵德县“厕所革命”三年行动任务指标的通知
贵政办〔2018〕100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细化分解贵德县“厕所革命”三年行动任务指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厕所革命”是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满足群众民生需求、引导社会文明进步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细化分解全县“厕所革命”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厕所革命”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根据省州总体安排,利用三年时间,全县建设各类厕所5796座。按年度分,2018年3111座、2019年1603座、2020年1082座;按类型分,城乡公厕173座、农牧民(含宗教教职人员)户用水冲式厕所5500座、旅游景区景点厕所30座、公共服务机构厕所11座、宗教活动场所公厕82座。
(一)2018年“厕所革命”建设任务
1.城乡公厕61座。农村公厕33座,由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负责实施26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7座,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城镇公厕18座,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商贸物流公厕10座,由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
2.农牧民(含宗教教职人员)户用水冲式厕所3000户。分别为河西镇515户、河阴镇621户、拉西瓦镇394户、常牧镇273户、尕让乡527户、河东乡279户、新街乡391户。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协调配合。
3.旅游景区景点厕所12座。A级景区公厕10座、非A级景区公厕2座,由县旅游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
4.公共服务机构厕所6座。教育机构公厕3座,由县教育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卫生机构公厕3座,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
5.宗教活动场所公厕32座。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
(二)2019年“厕所革命”建设任务
1.城乡公厕57座。农村公厕33座、城镇公厕18座,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商贸物流公厕6座,由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
2.农牧民(含宗教教职人员)户用水冲式厕所1500户。按照各乡镇年度需求,由县“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具体分解落实。
3.旅游景区景点厕所9座。A级景区公厕8座、非A级景区公厕1座,由县旅游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
4.公共服务机构厕所5座。卫生机构公厕3座,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体育场馆公厕2座,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
5.宗教活动场所公厕32座。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
(三)2020年“厕所革命”建设任务
1.城乡公厕共55座。农村公厕33座、城镇公厕18座,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商贸物流公厕4座,由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
2.农牧民(含宗教教职人员)户用水冲式厕所1000户。按照各乡镇年度需求,由县“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具体分解落实。
3.旅游景区景点厕所9座。由县旅游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
4.宗教活动场所公厕18座。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和单位协调配合。
二、建设标准
因地制宜实施“厕所革命”,特别是已实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的村社,同步实施改厨改厕。已实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的村社以水冲式卫生厕所为标准,原则上要求建在住宅内,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必须配备“两池一盆”(化粪池、便池、洗面盆),室内地面及墙面铺设瓷砖,达到适用标准,并将污水统一纳入村级污水管网。资金宽裕的农户,可增加改造面积,增设卫浴、换气扇、挂壁镜等设施,提高功能性和舒适度。未实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的村社可建设旱厕,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且无粪便暴露。严禁将庭院内雨水和渠水擅自排入污水管网中,已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农户,必须修建单户不小于1平方米的化粪池后方可接入。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厕所革命”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一优两高”、增强民生福祉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力推进、狠抓落实。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县“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的乡镇和部门负责人,将按照有关程序、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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