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4-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事任免 关于秦志明、更青才让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贵委〔2022〕46号 关于秦志明、更青才让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州驻贵各单位党组、党(工)委、党总支部、党支部:接南委〔2022〕28号文件,州委决定:秦志明同志任中共贵德县委员会二级调研员;更青才让同志任中共贵德县委员会三级调研员。 中共贵德县委 2022年4月8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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