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505260000023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5-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任免 |
关于马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马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贵委〔2025〕54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党支部,各人民团体、省州驻贵各单位党支部:
经2025年4月25日县委第111次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马伟同志任中共尕让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许花同志任中共贵德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免去:
张伟东同志中共尕让乡委员会副书记、委员、四级调研员职务;
马少龙同志贵德县纪委监委一级主任科员职务。
中共贵德县委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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