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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609290000039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9-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规范性文件

关于废止、修改、宣布继续有效部分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来源: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9-2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GDFSA00—2026—0006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修改、宣布继续有效部分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贵政办〔2026〕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第99号令),县政府以2024年第六次清理结果为基数和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经第十九届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8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2)予以保留,继续有效。对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其起草部门或承担该项职能的部门应根据文件实施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需进行清理的,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意见报县政府。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州(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pdf

          2.继续有效(保留)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pdf

          3.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0件)pdf

          4.拟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0件)pdf

          5.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不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0件)pdf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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