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503030000006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3-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4 |
贵德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4年,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统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持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关心度、理解度和执行度。同时,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进企业宣传等形式,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到基层一线,形成了良好的普法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理论,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统计干部职工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参加青海干部教育在线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等学习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持续增强全局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
(三)不断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聚焦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相关文件的学习,加强宪法、民法典、刑法、反分裂国家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邀请省统计局法规处专业老师在我县开展多次统计法治培训,有力提升了领导干部及统计员依法统计的意识,还积极组织召开法治工作部署会和参加“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宪法等法律,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今年以来,县统计局先后共开展了6次统计法治专题讲座,其中在党校培训班共开展了3次1,在河阴镇人民政府开展了1次,邀请省局专业老师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次,另外各专业面对调查对象开展的4期业务培训班上均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四)统计数据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与指导,通过组织定期培训,提升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二是加强数据审核与评估,在报表期间,坚持随报随审的原则,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及时审核。发现逻辑审核错误、波动幅度异常的指标数据,要及时通知统计员进行核实修改。三是完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统计制度,明确统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统计范围,确保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包括按月完成收发账页、初审、录入、平台审核等工作,确保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统计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我局不断加强统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等的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2024年我局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报考统计执法证考试,经筛选,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共有2人,均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有力促进了执法队伍的建设;同时,我局积极参加依法治县办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提升法治思维,通过参加“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督查(观摩)”等活动,增强实际操作能力。
(六)统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
我局认真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巩固统计执法检查成果,持续营造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科学统筹安排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方案。二是坚持工作“关口前移”。严格按照执法检查对各项统计执法检查文书的要求,提前印制《执法检查通知书》《执法检查告知书》《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执法文书送达回证》等材料25份,并提前将《执法检查通知书》下发给检查对象。三是做到及时公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对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进行公示。四是做好执法检查小组检查前集中培训。多措并举提高执法检查执行力,依法核查统计数据,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能力水平。
(七)贯彻落实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全力抓的工作机制。二是周密安排部署,压实整改责任,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并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三是强化督促指导,落实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得到有效保障、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得到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创新不够,学习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多,创新意识不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对标新形势、新要求,实际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统计改革创新发展还有差距,需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
(二)统计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不高,有待加强。截至目前我局持有统计执法证1人,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综合执法能力不强,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统计服务,推动统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增强。通过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的重拳治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取得一定成效。目前,统计监督职能的发挥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远远不够。强化统计监督职能,要找准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遵循统计工作规律,筑牢数据质量基础,发挥统计监督优势,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扎实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
一是依法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落实会前讲法、全体干部集中学法以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二是突出法治化制度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三是健全统计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等制度,更好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引领、示范、保障作用。四是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细化数据采集、录入等各环节工作措施,落实全过程数据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二)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契机,持续推进防惩统计造假工作常态化。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修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制度成果,对于推进统计事业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统计事业行稳致远,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贯彻落实。深入领会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的主要内容、立法原意和主旨要义,真正把统计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聚焦重点内容、抓住重点群体,采取有力措施和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学习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时效性,努力营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自觉做到尊法知法守法用法。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增加基层负担。
(三)以“八五”普法为抓手,深入开展全民守法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持续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打造一批宣传作品,在全社会营造统计法治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集中组织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丰富拓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营造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三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举办全县统计法治建设专题讲座、开展“以案释法”教育等活动,推动统计普法宣传提质提效。
贵德县统计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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