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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10-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贵德县司法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和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公示
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共计15.3万元,2016年预算安排1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我局干部无出国(境)人员;
2016年我局干部预计无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8.4万元。主要用于政法机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维稳工作、全国以及全省范围内的“六五”普法终期验收以及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检查等公务接待中发生的住宿费、用餐费,会议场馆租赁费。
2016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4万元。预算安排的主要理由:主要用于政法机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维稳工作、以及全县范围内的“七五”普法启动工作,以及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公务接待中发生的住宿费、用餐费,会议场馆租赁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6.9万元,运行费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维稳工作、基层司法所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普法宣传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公务活动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等。
2016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6.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维稳工作、基层司法所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普法宣传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公务活动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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