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506240000026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7-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预通知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预通知
贵财农字〔2025〕10号
县农牧和科技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2025〕2号)文件,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89万元予以下达,请列2025年支出功能分类: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一、请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22〕82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青财农字〔2022〕428号)管理使用资金,严肃财经纪律,并加快推进项目入库和项目前期工作。
二、继续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的脱贫县,按照省财政厅等10厅(局、委)《关于印发〈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细则〉的通知》(青财农字〔2024〕296号)有关规定执行。
贵德县财政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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