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1121000008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贵德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贵德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相关预算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监督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财政秩序,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及时印发《贵德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贵财监评字〔2024〕14号)并落实执行。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监督检查工作“扩面增效”,形成“财政部门主导、中介机构参与”的督查机制,着力提升财政监督检查覆盖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对贵德县委办公室、财政局、文体旅游广电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和科技局、水利局、青海恒鼎会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贵德分公司等17家单位的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监督检查(必要时追溯以前年度),重点对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资金收支核算情况、存量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的核算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程序履行情况、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减税降费落实情况、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工资津贴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批情况以及企业执行国家财税法规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方面
1.会计核算不规范。
(1)会计原始凭证不齐全。
贵德县教育局2023年4月41#凭证,支付初中语文教师大赛奖品款0.2万元,附件无比赛方案等相关资料;2023年4月62#凭证,支付党日活动奖品款0.6万元,附件无比赛方案等相关资料。
贵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2021年7月33#凭证,支付全县酒店管理人员培训费15万元,无培训人员签到簿;2021年7月42#凭证,支付建党100周年赛马奖金等费用款3.5万元,其中奖金3.4万元,无发放领取人签字。
贵德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1月24#凭证,支付贵德县珍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费、机械费等费用款16万元,附件无发包方人员的监督、工时等证明材料,款项支付缺乏足够的支撑依据。
贵德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5月105#凭证,发票抬头是贵德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后附附件与凭证不相关;2021年4月26#凭证,购置计划生育宣传品金额2.35万元,其中单肩斜挎包300个金额1.65万元,未见领用出库单。
贵德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6月31#凭证,支付大楼保洁费4.92万元,考核表无打分记录,支付无依据。
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3年12月29日90#凭证,支付宅基地确权发证资金50万元,附件无现场测绘统计资料,无户数、勘探量等信息,报销依据不充分。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12月2#支付工程款(鸡场)350万元,资金拨付表、工程价款报支单、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均无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科学技术协会)盖章及领导签字。
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第三十八条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办理本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第四十八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收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三)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关条例,确保会计原始凭证提供及时、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会计凭证核算不准确。
贵德县财政局2023年2月27#凭证,支付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费用0.02万元,发票日期为2022年10月份,属费用发票跨期报销。
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3年12月420#凭证因会计记账数据错误,误将143万元,记为1430万元,导致多记预付账款1287万元。
贵德县教育局2023年4月39#凭证,支付招待费0.07万元,通过项目支出-教育督导专项经费科目进行核算;2023年3月85#凭证,支付考试保密室餐费0.71万元,实际点餐单为2020年、2021年、2022年,存在发票跨期报销的情况。
贵德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12月付横幅资料装订公告制作款0.09万元,收据开具方为贵德县三亿广告,收据填列收到金额为0.1万元,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金额不相符。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条例,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性,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会计账簿数据不准确。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固定资产总账年初余额190万元与2022年固定资产年末余额2232万元不一致。
贵德县水利局2022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金额105万元,明细账金额68万元,差额36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决算金额377万元,明细账金额234万元,差额142万元。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条例,确保会计账簿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4)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贵德县教育局2023年3月87#凭证,报销到北京出差费用0.14万元,北京返程西宁乘坐火车,购买的软卧车票;2023年5月41#凭证,报销教研室职员到镇江参加培训的差旅费用0.17万元,镇江返程西宁到乘坐火车,购买的软卧车票;2023年7月48#凭证,报销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组织实施青海省教育管理者能力提升培训(局长专题班)的差旅费用0.18万元,培训期间为2023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18日,但出差审批单显示通过审批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
不符合《海南州州级党政机关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其余人员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和《贵德县教育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第四条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制度,经费支出要严格审批程序,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说明用途,先由财务室审票签字然后报分管副局长审批签字,最后由局长审核签字后报账,做到经办人、审批人、审核人不能是同一人。”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各行政单位部门严格执行《海南州州级党政机关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贵德县教育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相关条例,确保差旅费合理支出。
2.工会经费核算、使用不规范。
(1)未按规定收取工会经费。
贵德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至2022年贵德县卫生健康局职工未按工资额5‰的规定缴纳工会经费。
贵德县教育局2021年、2022年职工未按工资额5‰的规定缴纳工会经费。
不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第五条 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相关条例,按规定收取工会经费。
(2)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
贵德县财政局2021年8月14#凭证付工会活动费用0.54万元。工会经费未进行单独核算。
贵德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1月18#凭证,支付工会经费慰问金0.1万元通过单位管理费用-过渡往来-其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工会经费未单独核算,未单独建立工会银行账户。
贵德县水利局收到转入2021年工会经费7.36万元工会经费,未单独核算,未单独建立工会银行账户。
不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五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相关条例,独立核算工会经费。
(3)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
贵德县教育局2021年12月28#凭证支付水费0.24万元,计入工会经费。
不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总工办发〔2017〕32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相关条例,合理支出工会经费。
3.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贵德县委办公室2023年12月52#凭证,支付带薪休假补助发放未休年假补贴8.7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1-2023年度发放车补、年休未休补贴、民族团结奖等各项补贴和奖金,直接计入业务活动费,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条例,及时足额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应缴未缴财政资金。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2月3#、5月2#收回温棚贷款0.66万元,未上缴财政。
贵德县教育局截至2023年末账面应交财政拨款58万元,未上缴财政。
贵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应缴未缴专项资金利息收入4.56万元,其中:文物保护资金(二郎庙)利息 0.82万元、文物保护资金利息 2.50万元、省级旅游发展资金利息0.12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利息1.11万元,共计4.56万元。
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第四十七条行政单位取得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占用、挪用、拖欠或者坐支”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关条例,及时向财政缴纳应缴未缴资金。
5.在建工程余额较大。
贵德县教育局2023年末账面在建工程余额为9342万元。
贵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2023年末账面在建工程余额为5509万元。
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二条“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关条例,及时对已完工在建工程按条款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结转会计核算。
(二)预算管理方面
预算执行不规范,超前列支预算支出。
贵德县教育局将项目资金转给资金管理第三方,提前列支项目支出1523万元,具体如下:(1)2022年12月381#凭证,贵德县河东寄宿学校教学用房建设项目587万元转给智信众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2)2022年12月382#贵德县民族寄宿学校室内体育活动室建设项目366万元转给智信众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3)2022年12月383#贵德县2022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及能力提升项目570万元转给智信众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贵德县共和盆地沙漠化防治及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基建投资4554万元,该项目资金在12月31日到账后全额转入第三方账户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国库集中支付,超进度拨付。
不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21〕167号)“第二款第四条……除涉密资金等特殊资金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相关条例,合理真实地安排预算支出。
(三)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未定期盘点。
贵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未定期对固定资产开展资产盘点工作。
贵德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未定期对固定资产开展资产盘点工作。
贵德县教育局未定期对固定资产开展资产盘点工作。
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三十六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关条例,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资产未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资产费用化。
贵德县委办公室2022年12月31日7#凭证,付办公设备0.7万元,其中:虎牌保密柜2个,共计0.48万元;2023年5月73#凭证,购买软件金额2万元。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4月21#购入打印机一台0.33万元。
贵德县教育局2022年9月37#凭证,支付党办购档案柜款0.3万元;2022年5月27#凭证,支付购复印机款1.3万元;2023年10月36#凭证,支付高考设备款1.15万元。
贵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2022年5月2#凭证,支付全民健身馆维修费10.08万元,其中购置驾驶式洗地机2台2万元、割草机2台0.3万元;2023年12月77#凭证,购入打印机、电脑款5.36万元;2021年4月28#凭证,支付群众体育场馆购买电动尘推车款0.58万元;2022年9月29#凭证,支付信息化检测系统金额17.95万元。
贵德县民政局2022年8月8日#凭证,预算会计5#凭证,购买护理床及床头柜5.96万元。
贵德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9月38#-39#凭证,支付批量购入档案柜款1.11万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192万元,支出191万元,其中181万元购入设备。
贵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2022年12月47#购置彩色复印机一台,金额1.95万元。
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3年12月28#凭证,支付自然资源整治规划费-贵德县不动产营商环境建设项目研发费7万元,该系统的研发已形成资产并运用在工作当中,属于无形资产,未通过无形资产科目进行核算,通过业务活动费对该笔费用进行核算。
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第三十九条行政单位的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账。”、《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定期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真实反映国有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等情况并向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报告。”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资产处置审批流程不规范。
贵德县委办公室2022年8月31日31#凭证,销毁10台保密电脑,原值为4.94万元,累计折旧3.69万元,资产处置损失1.25万元,资产处置未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备。
不符合《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青财资〔2018〕2144号)“第三十七条各单位通过无偿调拨、有偿转让、出售、置换、捐赠、报废、报损以及核销等方式处置国有资产的,应当按照权限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办理资产变更或者核销手续。”;贵政财〔2019〕126号贵德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海南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章资产处置程序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单位申请(二)主管部门审核(三)财政部门审核审批。”、“第五章
无偿转让 第十九条 单位申请无偿转让资产,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文件、资产清单、权属证明和价值凭证;(二)接收单位同类资产存量情况及意见;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在同一主管部门内部之间进行无偿转让,按本办法规定权限审批。”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海南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相关条例,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核算、审批工作,保证账实相符。
4.资产租赁程序不规范。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9#凭证,收取政务大厅出租租金4.38万元,固定资产出租缺少对房屋租金评估、测算等手续。
贵德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4月39#凭证,收农信社5万元房屋房租,合同约定将贵德县机关事务局一楼,面积156平方米,出租给农信社,租期1年(2022年3月1日-2023年3月1日),缺少对房屋租金评估、测算等手续。
贵德县水利局2022年4月56#凭证,上缴2021年铺面出租费3.6万元,缺少对房屋租金评估、测算等手续。
不符合《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六章资产产权管理的“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依法委托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相关国有资产定价的参考依据:(三)
资产出售、出让、转让、置换、出租;”和《贵德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细则》贵政办[2023 ]110号文“第二十五条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通过公开竞价、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出租,参照评估结果再进行集体决策。”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贵德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细则》相关条例,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租赁核算工作。
(四)内控方面
1.岗位不兼容。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用品的采购人、付款人、保管人均为同一人。
贵德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财务记账凭证制单人、记账人、审核人均为出纳人员。
不符合财务部印发关于《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第二章第五条单位不得由同一个部门和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财会〔2012〕21号)“第四章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第四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一)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相关条例,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2.“三公经费”管理机制不规范。
(1)公务接待审批手续不齐全。
贵德县教育局2023年4月34#凭证,支付公务招待费0.06万元;4月35#凭证,支付公务招待费0.14万元,无领导审批。
不符合《海南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审批和管理(二)严格接待经费审批制度。安排公务接待时,经办人要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并报请单位分管领导审签后实施。”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海南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合理安排支出公务接待经费。
(2)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贵德县民政局2022年10月3#凭证,预算会计2#凭证,后附用车申请单,但未体现行车里程,不能反映汽油实际消耗情况。
贵德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核编公务车辆1辆,实际在用3辆。
不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第二十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降低运行成本。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回单位或者其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贵德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条例,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机制。
3.采购程序不规范。
贵德县财政局2021年8月9#凭证,付车辆租赁费0.8万元,未附有三方询价等相关资料。
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3年通过网上超市海南州贵德德赢贸易有限公司采购森林草原防火用防火服、灭火器材等20万元并验收出入库,未附有三方询价等相关资料。
贵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2022年9月4#支付会议室维修费6万元,未附有三方询价等相关资料。
贵德县教育局2023年9月120#凭证支付2021年小天使幼儿园维修费8.57万元、121#凭证支付2021年小天使幼儿园维修费4.57万元、122#凭证支付2021年小天使幼儿园维修费4.1万元,未附有三方询价等相关资料。
贵德县民政局2022年8月17#凭证,预算会计40#凭证,支付海南州贵德县新东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设计费12.21万元,未附有三方询价等相关资料。
贵德县委办公室2022年12月30#凭证,车辆维修0.92万元,未通过政采云进行采购。
贵德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11月66#凭证,支付航道维护疏浚费10万元(建设管理单位:行政执法大队),服务商为青海雨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执法大队未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付款进度付款,完工后一次性付款;询价邀请函的发出日期与竞价日期为同一天,未预留竞价单位的反响时间。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第四十八条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相关条例。
检查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加强政府采购审核机制,完善采购程序。
三、意见建议
(一)严格预算编制。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规定,按照各类支出标准编制预算,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进一步加强经费列支审核,规范支出范围。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依法依规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严格预算执行。严格遵守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不断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制度规定支付预算资金,将预算执行情况和需要调整的重大预算,要及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要增强预算执行透明度,切实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贯彻落实到预算执行的全过程。
(三)严格制度管理。严格执行差旅费、培训费、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会务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作经费报销管理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明确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报销流程,加强支出审批和审核控制,从管理机制上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严格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规范办理验收、移交、入库、核算等手续。严格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切实做到及时登记入账、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处置国有资产时应当按规定报批,未经审批或者确认,不得擅自处置。
(五)严格经费管理。根据本级财政核定拨付的经费,合理合规确定经费分配方法、分配数额,不得截留、滞留,坚持专款专用、注重实效。
(六)严格规范实施政府采购。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和方式。对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做好会计工作。要加强内部培训,提高会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使法规贯穿于会计日常工作的全过程。要加强对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按照制度做好会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相关单位必须以“等不得、慢不得、拖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实主体责任,巩固整改工作成效。相关单位要强化检查整改主体责任意识,认真研究整改意见和建议,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积极主动破解整改难题,借助整改促进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采取规范资金使用、健全体制机制等方式落实整改,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切实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问题整改。相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判、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逐一对照狠抓整改落实,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对已整改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决杜绝屡查屡犯情况发生。整改工作务必于11月22日前完成,并将整改报告及印证资料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财政局监督评价股。
贵德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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