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8200000056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贵财建字〔2024〕05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一般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
贵德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青财建字〔2022〕1959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一般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现下达我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一般债转贷资金459.46万元,专项用于贵德县公路建设项目。该项资金为非直达资金。
此款列入2024年度支出功能科目为2140104,公路建设;政府支出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1303,债务转贷。
一、你单位收到资金后,请严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青政〔2018〕36号)等文件要求,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包括: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小型水库除险等),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国家明确禁止的项目,并加强资金管理。请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你单位收到资金后,及时将具体项目资金和项目基础信息与“以奖代补”数据支撑系统中进行数据挂接,严格按照《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支撑系统建设指南(试行)》有关要求,对建设、养护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更新包括项目资金投入后形成的实物工作量、政府采购等信息在内的数据情况,严格落实“交叉审核”责任。
三、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中共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11号)等文件要求,请你单位尽快实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上级文件要求,将绩效评价报告如期报送至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和县财政局备案。
贵德县财政局
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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