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509250000040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9-2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 |
贵德县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管理办法》《海南州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各单位地理位置、生产经营性质和气象灾害防御等特点,经县气象局初审、专家评审,现对贵德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风险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评定工作通过实地勘察、资料收集、历史灾情分析等方式,依据各重点单位所处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综合考虑单位位置、规模、工作特性以及所处区域地形、地质、地貌、气象、环境等条件,结合重点单位应急预案、历史灾害记录等关键指标开展科学评估量化有遭受灾害性天气时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科学合理确定重点单位并评定风险等级,完成了对全县69家重点防御单位(涵盖交通运输、水利工程、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文化旅游、园区企业等领域)的风险等级划分,明确了各单位风险隐患点及防御薄弱环节,并针对性提出了风险管控建议与应急处置措施。
评级结果将作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后续政策支持、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明确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档案和日常巡查记录,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级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县气象局反映。反映材料需注明异议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5年9月25日至10月1日
联系人:杨婷
联系电话:0974-8553331
附件:贵德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风险等级名录
贵德县气象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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