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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7-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处罚/强制 |
贵德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曝光台(2020年第一批)
以下医疗机构(行政相对人)因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贵德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给予警告、罚款(金额:39000元、20000元)等行政处罚,现予以曝光:
贵德县博爱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出具虚假健康证明;伪造病历资料);霍钟敬内科诊所(一张处方开具10天静脉药物;未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适宜性审核)。
贵德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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