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10230000066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0-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处罚/强制 |
关于对贵德县南门建材厂重大事故安全隐患问题的曝光
贵德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贵德县南门建材厂重大事故安全隐患问题的曝光
2024年10月18日,海南州应急管理局组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组对我县生产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经查,贵德县南门建材厂存在“未对脱硫循环水池以及隧道、窑等有限空间进行辩识,未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一系列问题,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组判定贵德县南门建材厂存在重大事故安全隐患。
检查组现场下达了问题反馈清单及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在规定的期限内该企业若未完成整改,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采取罚款、停产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我县企业应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贵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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