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503030000009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3-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4 |
贵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贵德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4年,贵德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州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聚力推动《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海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地落实,为努力把贵德建设成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思想的样板县、示范县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组织领导,纵深推进法治政府。一是政治引领抓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贵德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和思想行动指南,及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和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内容,通过集中辅导、专题讲座、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培训学习,2024年共邀请法学专家开展法治讲座4场次,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二是精谋细划促统抓。县政府精心研究、主动进位,召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制发《贵德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各乡镇各部门不断完善法治政府领导体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县考核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县法治办跟进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县委、县政府全年听取工作汇报3次。三是履职尽责齐推进。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在7个乡镇、22个县直单位进行专题述法,有力地推进了述法工作全覆盖。
(二)持续深化体制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全面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紧盯企业发展重点领域和核心,加强涉企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审查力度,依法、及时、公开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专项清理工作,从源头上改善企业良性发展政策环境;深入推进律师行业“法治体检”活动,多角度向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意见,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累计开展“法治体检”活动6次。二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建立健全公平性竞争审查制度、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等3项机制,审查政策措施36件,有效破除市场隐性壁垒,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效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三是持续落实行政权力监督力。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核心的“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健全完善并公开全县跨部门领域成员单位抽查事项26项、抽查对象名录库65个、执法人员名录库115人,严格依照事项清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将检查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向社会公示,做到执法检查公开透明。
(三)坚持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德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贵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等内容,明晰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必审,规范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要规划集体讨论研究的程序,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审查县政府相关文件44件。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按照《贵德县党政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建立法律顾问参与县乡及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决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各乡镇及政府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17家,覆盖率为56.6%。三是落实行政文件规范工作。严格贯彻《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加强监督管理,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全面完成贵德县第六次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四)强化执法协调监督,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依法规范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城乡管理、公安治安、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并强化执法范围、内容和责任落实,极大提升了监管执法效能,全年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各类执法数据3095条。二是坚持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围绕食品、药品、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特别是在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增设专项抽检计划。全年食品重点执法领域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500余台次,检查农贸市场50家次、餐饮店780家次、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308家次,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市场主体进行现场整改。三是全面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情况开展检查,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对9家行政执法单位249册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逐一反馈检查建议,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并面向县人大、县政协等重点领域公开选聘贵德县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20名,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四是强化依法行政能力队伍培养。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通过集中培训、观摩交流、日常学习的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的学习,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人员举办培训班1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32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切实提升执法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五是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梳理工作,梳理行政处罚事项1480项,行政强制事项40项,行政检查事项45项,行政许可事项70项,出具行政执法事项合法性审查结果13份,构建了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体系。
(五)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助推新法落地落实。一是持续加强行政复议法制化建设。坚持“应受尽受、依法办理”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7件,已办结30件、正在办理7件,有效促进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全县信访工作呈良好态势。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优化整合司法行政办公用房资源,建成集接待室、调解室、听证室、档案室为一体的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并在县、乡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窗口,搭建起由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各乡镇司法所接待引流窗口所组成的“1+1+7”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络,形成了行政复议案件有人受理、有人分流、有人办理答复的闭环运行模式,全年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3次。三是加强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建设。逐步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力量,定期组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省州各类线上线下培训,并结合典型案例学习、研判等活动,不断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力提升了行政复议工作的“软实力”。全年共应诉案件5件,组织开展行政案件庭审活动7场次,行政诉讼案件县政府领导出庭率达100%。
(六)强化基层治理水平,强化社会治理法治格局。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治理中的主渠道作用,组织各级调委会全力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038次,调解矛盾纠纷1064件,成功率100%,调解协议涉及金额5400万元。二是加强重点人员管理服务。严格落实帮扶帮教责任,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及警示教育11场次、公益服务活动11场次,积极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解决住房、就业和生活困难问题,帮助社区矫正和帮教对象树立重新回归社会的信心。三是强化社会层面管控力度。落实社会面巡防“四项机制”和“135”快速响应机制,出动警力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逻,进一步提升街面管事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有保障,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七)健全应急应对机制,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一是完善依法预防处置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分级分类施策,进一步推进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工作规范化,完善各类应急举措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明确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提升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工作水平。全年制定专项预案30项,完成部门预案43项。二是重点防范环节推进规范执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及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紧盯危化品、烟花爆竹、消防等重点领域,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气、消防等15个领域督查检查,切实做到问题隐患“查改督销”闭环管理,共排查发现一般隐患580条,整改578条、限期整改2条,下达执法文书11份,立案查处7起,罚款12.7万元。全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全年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死亡人数呈“三下降”趋势。三是扎实开展应急处置教育培训。持续增强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应急培训5场次。加强市场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行为,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权益。
(八)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压紧普法宣传统筹责任。制发《2024年贵德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明确全县各单位普法职责,构建了多部门联动普法、实现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为全县“八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明确了方向。二是加强法制文化阵地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在21个村(社区)打造法治文化宣传栏、法治文化长廊等普法宣传阵地,利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片宣传法律常识,营造了人人学法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各普法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三是严格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利用春节、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动员全县普法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8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深入开展今冬明春法律宣讲活动,组建6支宣讲队,采取分片区、分内容方式宣讲电信诈骗、控辍保学等方面法律知识,努力营造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四是持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抽调212名优秀骨干力量组成普法宣讲团,深入学校、村(社区)、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6场次;以7个司法所和专职调解员为主组建基层法治宣传骨干队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0余次,惠及1.6万余名农牧民群众;选派优秀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所长、律师担任全县13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等15场次,全面提高了青少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先后举办9期“法律明白人”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农村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处事能力。五是持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贵德普法”、抖音和贵德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直播间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信息、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双语说法等信息72条,开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线上有奖答题活动2次,有效拓宽了普法宣传渠道。同时,聚焦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酒后危险驾驶等热点现象,组织拍摄普法微电影4部、普法有奖竞答3次,有力提升了普法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治理论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有所欠缺,少数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推进不平衡,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处罚主体错误、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等问题;三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还有待强化,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研究推动不够得力,普法宣传工作创新不足、方法不多,缺乏一定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下一步,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深化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重点班次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专题,纳入学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开展多形式的培训学习;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具体责任,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抓紧抓好;统筹运用电视台、融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群众、深入人心。二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面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机制,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自由裁量权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对复议工作的指导与审理;全面贯彻落实《海南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严格执行《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确保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三是扎实推进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大对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着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有效清理行政执法顽瘴痼疾,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方式,指导重点执法部门分领域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三张清单”,不断拓展免罚和减轻处罚范围,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线索移送、案件会商、联席会议机制等工作机制,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四是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主题鲜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特色”的要求,在主城区、学校、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普法宣传走进基层、贴近群众;认真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扎实做好“法律明白人”遴选、任前培训考核、登记造册及建档立卡工作;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量身定制”普法内容,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群体出台相对应的工作措施,分类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实行“精准普法”,确保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五是合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海南州社区矫正“1233”工作模式,突出社区矫正智慧平台信息化管理服务,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两类人员日常管理和帮扶教育工作,做到管理服务对象不脱管、不漏管;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吸纳懂法律、善调解、有热情的社会专业人士和公检法信访等部门退休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提升县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能力;强化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律师事务所、“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开展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让困难群众和特定对象充分享受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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