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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502270000005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2-2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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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贵德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2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理财能力全面提升,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加强,财政事业得到全面发展,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效开展。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保证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岗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务工作运转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岗位共同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制定法治规划。按照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贵德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召开专题安排会对依法治县工作做了部署,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全局工作计划,做到法治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1次,党组会听取专题汇报1次。三是加大经费投入。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足额保障经费131万元,满足各类法治宣传材料的征订、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法治培训、组织干部进行多形式的学习、开展多途径的宣传等方面支出的需要,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县和法治财政建设,保证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强化理论学习,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化法治学习。严格落实定期学法制度,制定《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财政局理论学习计划》,依托专题学习会、举办培训班、党组理论学习、晨会等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及全县财务人员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不断提升财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利用法宣在线等平台积极组织全体职工开展线上专题学习,并积极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财会知识网络答题竞赛等,坚持做到参考率、考试合格率100%。同时加大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法规培训,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财政工作业务和各类培训及宣传日,大力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各预算单位了解财政工作法律法规,增强各单位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素质和自觉性,扩大财经纪律的影响力。截至目前,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宣传15次。

(三)发挥财政职能,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开展采购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对全县3家代理机构涉及7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督促整改,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开展。二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以查促改、以查强管”的原则,聚焦财政领域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针对惠民惠农惠牧“一卡通”补贴资金、“三资”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营养餐改善资金等领域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相关查处问题已反馈至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切实维护资金安全和群众利益;联合统战等部门对全县各藏传佛教寺院财务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协助民管会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专项培训,建立基础财务账目及资产卡片,全面规范全县佛教寺院财务账目管理。同时规范行政罚款实施,完善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提高罚款收入管理。三是强化行业规范管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工商联等部门对全县代理记账机构承诺内容、执业资格、执业质量、制度建设、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等关键事项进行了逐一检查,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代理记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规范运行管理,着力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一是抓好组织收入。根据年初2024年财政收入目标,分解任务、积极组织收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计44874万元,占年初任务40250万元的111.49%。其中:中央“两税”收入完成10998万元,为年初任务9650万元的113.97%,同比增加1076万元,增长10.8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876万元,为年初任务30600万元的110.71%,同比增加4998万元,增长17.31%,做到了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二是重点支出保障。将财政支出强度作为稳住全县经济发展重要保障,统筹强化“周调度、旬跟进、月通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完成247297万元,为预算支出271569万元的91.06%,全力以赴完成全年支出目标任务。三是完成债务化解。按照稳妥有序的化债原则,通过县级预算安排、上级财力补助、申请上级偿债备付金等化债措施全口径保障了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四是全力保障民生。坚持把科学技术、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八项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财力投向节能环保、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民生密切相关领域,2024年,八项民生保障重点支出195632万元,占财政总支出247297万元的79.11%,全力保障了全县各项民生需求,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五是巩固攻坚成果。五是巩固攻坚成果。在财政衔接资金安排使用上聚焦脱贫群众增收,优先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保障乡村振兴资金1720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144.4万元、省级4758万元、县级1300万元,截至目前,完成支出15778.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10241.33万元,支出率92%。同时,壮大经济活力积极争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630万元,有效推动了县域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六是严肃财经纪律。坚持“以查促改、以查强管”,始终把财政监督作为维护财经纪律的主要抓手,对全县涉及“一卡通”资金的11个预算单位和开展存量资金上缴情况的9个重点部门,开展了存量资金清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进行全面跟踪落实;按照“查问题、促整改、健制度、堵漏洞”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从资金申请、分配使用、财务管理、绩效目标等7个关键环节,对2021年至2023年各级财政安排下达的各类资金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了自查单位和资金全覆盖,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管;积极推进综合绩效管理,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体系为指导,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将2024年人大审核批复全县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数量1204个,涉及资金14868万元,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覆盖达100%。同时对2023年876个涉及资金95505万元的县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有效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七是加强财政培训。为切实提高全县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夯实基层财政基础,我局组织开展各类财务培训14期,主要通过“集中授课+现场实操+答疑解析”等方式,对预算一体化系统实务操作、单位会计核算、数字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部门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和深入浅出的讲解,并通过互动方式进行了常见问题答疑解惑,既推动各预算单位财会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又有力提升了全县财务人员的业务短板。

二、存在问题

虽然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政法治宣传形式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够,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有待丰富。二是执法队伍力量比较单薄,拥有执法证人员所占比例较少,影响了日常执法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存在短板,地方财政制度建设深度法治化方面还缺乏长远的思考和谋划。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持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努力创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升财政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财政职权运行,保障财政职能更好发挥,认真做好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巩固法治观念,提升工作能力。深入学习和领会法治思想,提升政治觉悟,坚定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持续完善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的体制,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整体法治素养。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遵守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结合财政管理工作的实际,切实推进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财政普法,创新普法手段。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好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和“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创新完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着力营造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以提高素质、规范执法为目标,持续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提高财政干部自身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巩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理念,构建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财政队伍。

(四)完善监督流程,规范财政监督。按照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建立统一的监督检查流程,确保财政监督在规范约束下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财政专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实施财政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总结报告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予以通报,促进依法监督、文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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