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9-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19 |
贵德县水利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贵政水利〔2020〕138号
贵德县水利局
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
报 告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中共贵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以法规制度定规矩,以监督执法作保障,加快推进水法规制度建设,大力实施水政执法提档升级,持续加大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协调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夯实水利改革发展法治基础。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贵德县水利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明确领导责任,制定并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安排、有落实。为法治政府建设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着力转变行政职能。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8项,已向社会公布,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水利窗口,办理8项行政审批事项。截至年底,已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项目16项,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项目7项。
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河湖“清四乱”成效明显。截至目前,依法拆除涉河建筑5.42万平方米,整改非法侵占河道设施6.5万立方米,清除非法围堤4.6千米,关停砂料场52家,立案查处涉水违法案件29起。目前,水利部反馈的12项问题、水利厅反馈的42项问题和我县自查发现的23项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贵德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提升法制人员审查能力,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制定印发了《贵德县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贵德县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贵德县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及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在执法及依法行政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已制定《贵德县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贵德县水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贵德县水利局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逐步建立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上级机关意见,我局与青海磐瑞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水利重大工程评估、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案件、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法制审查及参谋作用,为我局日常工作和各项事业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同时重视法律顾问在立案调查、集体讨论、权利告知、处罚送达等环节的审查,对照法律文书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开展案卷评查、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五)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根据《贵德县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贵德县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贵德县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及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执法及依法行政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水土保持站、水管所具有执法资格人员构成二级监察网络,在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保护水资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海南州水利局、贵德县水利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2次培训,培训人员60余人次;对7名行政执法证件到期人员更换了执法证,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六)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服务。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等数据标准统一,提升数据共享水平,满足普遍性政务需求。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优化再造服务流程,精准集成办理,推行“一表申请”。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大幅提升“事项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服务水平。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9年,根据州、县相关部门要求,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持续围绕河道非法采砂、河湖清“四乱”、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干扰灌溉秩序等系列专项行动,切实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要求,办理农民工讨薪上访案件3起,解决了60余人的薪资问题,共计80余万元。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019年,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2件,并将办理结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给予了回复。积极配合纪委监察委、检察机关对违法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和回应。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九)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治意识。结合普法宣传工作,在 “中国水周、世界水日”活动期间,我局通过设置咨询台、演出文艺节目、发放宣传资料、放置展板、悬挂横幅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在汛期期间,着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在安全生产月,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进工地活动,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结合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分门别类进行宣传,在全县水源地悬挂宣传标牌123块,黄河沿岸安装安全宣传牌150块,水利工程重要建筑物处刷写宣传标语150处,水库涝池悬挂安全宣传标牌30块。开展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湖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培训5期。
(十)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全体干部通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执法能力,并参观县党校廉政教育基地、县看守所等警示教育让全体干部提高风险意识,坚守道德底线,廉洁公正执法。根据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求,组织参加“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普法知识学习,并通过“国家安全教育答题”、“公务员法考试”等考试。同时利用学习会,由局领导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撰写心得体会,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执法办案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执法设备缺乏,水行政执法力度受到限制,裁定的具体措施不够完善,导致河道采砂盗砂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三是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大。
三、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局将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指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台账。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及各项行政执法制度。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