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505230000023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5-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印发《贵德县财政局2025年财政监督评价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德县财政局2025年财政监督评价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贵财监评字〔2025〕13号
各预算单位、局属各股室:
为进一步强化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财会监督,不断规范财经秩序,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求,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贵德县财政局2025年财政监督评价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检查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备查。
贵德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贵德县财政局2025年财政监督评价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检查方案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积极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推进严肃财经纪律走深走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5年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要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提质效、保重点,防范化解财政各项风险,强化绩效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为奋力谱写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检查目的
有效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纠正各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促进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有关业务流程,积极推进跟踪监控资金动态,提高资金质效。
三、检查范围
各预算单位、会计代理记账公司、企业。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监督评价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工作专班,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沈俊莲 局 长
副组长:李惠民 副局长
甘俊霞 副局长
达哇彭措 副局长
成 员:黄志花 监督评价股负责人
席风鸣 监督评价股
乔世恒 预算股负责人
马渊 国库支付中心负责人
张永生 国资管理负责人
才郎太 采购中心负责人
李珍 农财股负责人
者燕霞 政法文教股负责人
谢大梅 行财股负责人
王春燕 社保股负责人
张艳 经建股负责人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监督评价股,具体组织开展监督评价工作。
五、检查评价的重点和内容
(一)会计评估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对被检查单位的相关单位或下属单位进行延伸调查。涉及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代理记账公司等。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主要检查对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单位财务资金收支核算、账表核准和会计规范管理情况、严肃财经纪律的落实及内部控制管理情况、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上缴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及往来款挂账清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楼堂馆所等情况。地方国有及民营企业主要检查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等。代理记账公司主要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备案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是否存在不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等。共抽取10个单位开展,其中8个预算单位、1个国有企业、1个会计代理记账公司(详见附表1)。
(二)重大政策和重点领域财会监督检查。围绕教育、生态、医疗、乡村振兴建设等重点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抽取项目14个、资金16126.3万元(详见附表2)。
(三)预决算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对我县2024年度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2025年度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真实性等内容。在全县所有预算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取14个部门开展重点督查(详见附表3)。
(四)财政内控基础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为聚焦防范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业务及廉政风险,根据《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8号)要求,抽取局财务室、局农财股实施的“一事一议”项目开展内部监督检查。
(五)县级新增项目、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活动)实施的必要性。共抽取10个项目、资金4620.02万元(县级新增项目、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详见附表4)
(六)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推进项目支出资金全程监管。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重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共抽取16个项目、资金为8530.12万元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详见附表5)
(七)重点项目运行监控。为按期实现项目绩效目标,防止各项目偏离年初绩效,在各单位自行监控基础上,共抽取14个项目、资金9752.42万元开展财政重点监控工作。(详见附表6)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全面评估部门资金使用效益和成果,判断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改进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依据。抽取文体旅游广电局、统计局2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六、检查时限与方法步骤
为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时效和质量,本次检查采取财政局监督检查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开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自4月份开始,至11月份结束。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10日前)。制定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确定检查对象,部署2025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二)检查实施阶段(4月11日至9月30日)。抽调检查组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按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和要求,采取实地检查和送审资料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评价工作。
(三)反馈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检查组认真复核检查情况,形成《财政监督检查报告》或《违规违纪处理意见书》,反馈给被检查单位,要求被检查单位在既定的时间内立行整改并反馈整改意见。对经检查发现确有违规违纪问题的,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法对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或依法移送有关
部门处理。
(四)总结报告阶段(11月底)。整理、汇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财政监督评价机制,定期开展工作推进汇报会,构建“一把手”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要负责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按照计划和时间节点逐步推进。
(二)完善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和股室的沟通协调,按照既定目标,形成工作合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三)落实责任严肃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会计信息失真、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违规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违规违法情况,要严肃追究责任。各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索取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对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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