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310100000012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2023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县本级部分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在贵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贵德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县本级部分预算调整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3年第15次会议研究通过,现提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请提出意见。
一、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168万元,为年初任务20100万元的70.49%,同比减少341万元,下降2.35%。
2.支出完成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30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60487万元的58.74%,同比减少17153万元,下降10.0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县级收入完成940万元,为年初预算15018万元的6.26%,同比减少1074万元,下降53.33%。
2.支出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08万元,为预算数6081万元的18.22%,同比减少1180万元,下降51.5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万元,为预算的4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0万元,为预算的0%。
(四)社保基金收支完成情况。社保基金收入完成3548万元,为预算的72.85%;社保基金支出完成2296万元,为预算的65.45%。
(五)存量资金执行情况。2023年年初余额为31733万元(以前年度债券资金为1570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000万元,2023年存量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000万元,截至目前已使用4775万元。根据政府纪要第20期会议决定,支付发改局市场主体融资担保500万元,其余资金用于其它项目原渠道后续保障。另从存量资金结余规模中支付给发改局1950万元,用于贵德县新能源智慧停车建设项目。2023年各单位上缴存量结余资金971万元。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05938.8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3038.89万元(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4440.5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2900万元。截至2023年8月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87990.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7090.5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0900万元。
(七)预备费动用情况。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350万元,动用预备费230万元(根据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决定,解决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资金230万元)。
(八)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情况。2023年纳入涉农整合资金总规模为59304万元,实际整合资金27793万元,目前支出20165万元,支出率为73%。
(九)直达资金执行情况。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下达直达资金40796.13万元。其中:中央安排38659.96万元;省级安排2136.17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9332.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1275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189万元),预算分配率为100%,实现支出26060.34万元,支出进度为63.90%。
(十)部门项目上缴结余资金分配情况。截至2023年8月底,上缴部门项目预算结余资金329.08万元,现已保障重点项目222.05万元。其中:根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关于预拨2023年度企业退休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社字〔2023〕1138号)文件要求,解决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76万元。根据《海南州财政局关于下达补回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的通知》(南财社字〔2023〕116号)文件要求,解决预算补回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资金27.13万元。根据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经费15万元。根据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解决贵德县人民武装部业务用房及围墙维修改造费用32万元,乡村振兴项目草地征占相关费用51.92万元,贵德县行政服务中心维修费用20万元。
(十一)省州调剂下达财力性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省州调剂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为12624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工资增资补助资金840万元。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增资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预字〔2023〕730号)要求,优先安排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经费840万元。其中:2023年休假补贴资金243万元;参公人员1-12月公务员交通补贴资金50万元;社保基数增加追加医疗保险资金547万元。
2.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1570万元。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等通知》(青财预字〔2023〕475号)要求,优先安排用于疫情防控保障资金1570万元,其中:后疫情时期在职干部健康体检及保健项目资金274万元;后疫情时期全民健康体检及两病医疗保障项目资金489万元;死亡抚恤金补助资金300万元;疫情定点医院的改造及隔离费用507万元。
3.2023年第一批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6052万元。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的通知》(青财预字〔2023〕742号)要求,优先安排用于“三保”支出、化解债务资金605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务偿还本金2000万元;常牧镇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务偿还本金1000万元;养生养老示范基地-专项基金本金400万元;贵德县创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编制服务费10万元;预备费补提部分资金894万元;征收经费50万元;庆祝海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彩车制作费用27.44万元;2023年给贵南县拉西瓦电站各类税收6:4分成结算资金960.14万元;贵德县自然资源局耕地占用税710.42万元。
4.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4162万元。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青财预字〔2023〕741号)要求;优先安排用于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生活质量资金4162万元。其中:死亡抚恤金800万元;“12345”民生服务热线建设运维费18万元;社保基数增加追加医疗保险资金753万元;公路养护费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相关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72万元;贵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营费44.42万元;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专项资金600万元;河阴镇南滨河路黑臭水体应急管理资金230万元;贵德县污水处理厂项目565万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检测费130万元;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处理厂运营费81万元;西河营窑沟高效节水项目736万元;梅茨山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东河生态补水工程32.58万元。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狠抓组织收入,提高财力保障水平。一是全力保证县级收入。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导向作用,努力培植税源经济,强化税务、国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合力推动财税收入规模、增幅和质量同步提升。截至8月底,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16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0.49%。有效保障地方财政稳步有效运转。二是多渠道筹措补助资金。精准把握、用足用活扶持政策,盯紧投资导向、精准发力,全力争取中央和省州在财力性转移支付等方面的支持,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8月底,积极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2624万元,为贵德的高质量发展打好财力基础。三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前提下,认准方向、明确重点、谋划和筛选高质量债券项目,优先选取前期准备充分,发行条件成熟的项目进行申报,强化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确保债券资金可行性。2023年争取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4440.5万元。其中:带项目下达资金3440.5万元;县级分配债券资金11000万元。补齐了县级资金短板,进一步增强我县财力保障。
(二)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民生事业发展。一是保障支出强度。把加快支出进度作为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来抓。截至8月底,完成地方财政支出153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58.74%,有效增强支出进度时效性,切实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的作用。截至8月底,全县民生支出达127519万元,占总支出的83.35%。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需求,提升了民生福祉。二是兜牢“三保”底线。牢固确立“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地位,足额落实资金,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截至8月底,我县“三保”支出68035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52172万元;保运转支出2290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3573万元。“三保”支出应保尽保。三是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年初以“精准”为出发点,紧扣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及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向。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2023年整合涉农资金27793万元,截至8月底已支出20165万元,支出率为73%,有效促进了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加快预算管理改革。将预算管理改革和预算一体化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把各项改革要求全部嵌入一体化系统,积极推进资产、债务、决算管理等系统整合,预算执行监督模块顺利在全县上线,有效监管了资金支出率、支出时效,不断提升财政及预算单位依法理财水平。二是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新模式。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逐步开展了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开标和“不见面”评标,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涉,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高效。交通、环保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划分全面完成的基础上,跟紧省上步伐,逐步细化具体责任划分比例等工作,发展壮大。三是全面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准确把握直达资金监管要求,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促进资金快速落实到位、规范安全高效使用。截至8月底,累计接收上级下达直达资金40796万元,已全部下达。支出26060万元,支出率达64%,切实保障直达资金安全、合规运行。
(四)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守住安全底线。一是强化预算综合绩效管理。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完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与项目入库、预算编制挂钩机制、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建立单位自评、财政评价等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2023年将一、二级预算部门876个项目,资金95504.59万元的预算项目全部纳入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达100%,有效落实了监督结果及运用,不断提升财政及预算单位依法理财水平。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坚持“以查促改、以查强管”,始终把财政监督作为维护财经纪律的主要抓手,积极制定了2023年财政监督计划,涉及重点项目、民生领域、生态环境建设、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2023年已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自查自纠覆盖面达100%,重点检查“三保”、“一卡通”补贴、国有资产、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情况。8月中旬抽调专项检查组对九个相关单位十一个重点专项进行监督检查,涉及金额11652.32万元,全县财经秩序明显好转。三是牢牢守住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底线。严格对债务数据适时监控,多渠道筹措债务化解资金,切实落实年度化解任务。截至8月底化解政府性债务14815万元,未出现债务逾期和拖欠问题,各项债务指标控制在预警线以内,有效避免了系统性风险。
三、关于调整年度财政预算的建议
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县政府着眼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狠抓增收节支,倾力争取上级支持,集中财力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但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因预算编制时间的差异、地方政府债券的新增、减税降费组合政策及上级转移支付变化等原因,预算收支执行与年初预算发生较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拟对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进行调整,需增列调整相关科目,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出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1.收入调整事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24303万元调整为296365万元,增加72062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356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4082万元;财力性补助收入12624万元(工资增资补助840万元,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1570万元,2023年第一批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6052万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4162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00万元不做调整。
2.支出调整事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24303万元调整为296365万元。增加72062万元,主要为下达省州各类专项补助57980万元,一般债券14082万元,按上级要求增列相关科目。
具体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14514万元调整为14589万元,增加75万元;国防支出由85万元调整为148万元,增加6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由7447万元调整为7721万元,增加274万元;教育支出由32588万元调整为34279万元,增加169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由253万元调整为360万元,增加10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5987万元调整为6101万元,增加1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33968万元调整为38037万元,增加40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由13938万元调整为17282万元,增加334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由9738万元调整为14292万元,增加45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由7328万元调整为15553万元,增加8225万元;农林水支出由66213万元调整为87184万元,增加2097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由4357万元调整为5561万元,增加120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173万元调整为610万元,增加43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269万元调整为297万元,增加2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由507万元调整为508万元,增加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7993万元不做调整;粮油物资储备等管理事务支出为26万元不做调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1584万元调整为1783万元,增加199万元;其他支出(预备费)由1567万元调整为2461万元,增加894万元;一般债券为14082万元;转移性支出由11589万元调整为23319万元,增加117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3万元不做调整;债务付息支出为4086万元不做调整。
(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1.收入调整事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15018万元调整为15335万元,增加317万元,具体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7万元。
2.支出调整事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15018万元调整为15335万元,增加317万元,具体为新增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31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万元,为预算的4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万元,为预算的0%。收支不做调整。
(四)社保基金收支调整事项。社保基金收入完成3548万元,为预算的72.85%。社保基金支出完成2296万元,为预算的65.45%,收支不做调整。
(五)政府债务调整事项。根据贵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决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191498.39万元调整为205938.89万元,增加14440.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由128598.39万元调整为143038.89万元(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4440.5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2900万元不做调整。政府债务余额由173550万元调整为187990.50万元,增加14440.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由122650万元调整为137090.50万元,增加14440.50万元,专项债务50900万元不做调整。
(六)预备费调整事项。预备费由年初1350万元调整为2244万元,增加894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2023年年初计提金额应为2244万元,但由于财力不足,未足额计提,年中用省州调剂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进行补足,达到计提1%的要求,补充894万元。
下一步,我们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州党委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导向作用,努力培植税源经济,加大从源头上对税源管控的力度,最大限度地防止税收流失。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支出到位率,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支出保障机制。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科学统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苦日子”的要求。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周期、全监管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更加积极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举措,努力完成全年各项财政目标,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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