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感谢信 | ||
| 来信人 | 手** | 来信日期 | 2024-11-07 |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065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贵德县公安局警官:
你们好!
我怀着无比感激的心情写下这封感谢信。今年 2024 年7月份,由于我个人原因在贵德县不慎丢失了自己的手机,焦急万分的我在几乎绝望的时候,想到了向贵德县公安局求助。
当时正值你们的付少敏警官在单位加班,在得知我的情况后,立刻行动起来。通过大数据监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历经数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成功地帮助我找回了丢失的手机。
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你们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你们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认真分析每一个数据,只为了能帮我找回手机。你们的耐心和细心让我深受感动,也让我对警察这个职业有了更深的敬意。
手机虽然不是特别贵重的物品,但里面却存储着我的很多重要信息和珍贵回忆。如果不是你们的及时帮助,我可能会面临很多麻烦和损失。
再次感谢贵德县公安局的付警官!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你们是我们的守护者,是人民最值得信赖的人。
此致
敬礼!
失主:魏刚
2024 年 11 月 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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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
| 回复部门 | 贵德县公安局 | 回复日期 | 2024-11-07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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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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