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贵德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贵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贵德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贵政告字〔2026〕1号
为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25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最终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为128780.19公顷,全县七个乡镇均有分布。矢量范围请到县水利局查询。
二、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退耕还林(草)计划,逐年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植被。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县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贵德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贵德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贵德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6日
附件2.贵德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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