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关于开展贵德县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贵德县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11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水流登记单元37个(其中河流登记单元23个,水库登记单元1个,冰川及永久积雪登记单元13个)。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年度变更成果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河流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
2.国有林场登记单元5个。以贵德县2024年国有林管护数据预划分登记单元。
3.湿地登记单元37个,森林登记单元1个,草原登记单元21个,荒地登记单元6个。均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年度变更成果和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的历史资料预划分登记单元。
4.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登记单元4个。以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贵德县4个镇、3个乡(河阴镇、河西镇、常牧镇、拉西瓦镇、河东乡、尕让乡、新街乡)。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贵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5年9月4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