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
10月14日,贵德县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对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再落实再推进。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海主持,会议邀请了州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宁秀加参加,会议宣读了《关于印发贵德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传达了《贵德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考核办法》,法律顾问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国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镇长、政法委员、司法局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书记、村主任、全体法律顾问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是深入推进县域社会治理及平安建设的有效载体,是促进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抓手,也是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自觉行动,因此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大意义,努力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律顾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广大法律工作者一致拥护的“多赢”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强调,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一是要强化责任落实。要把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要强化考核奖惩。把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考核,要严格对照《办法》落实村(社区)、乡镇司法所、乡镇政府、县司法局四级考核百分制评定机制,考评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按季度进行考评以考核结果结算服务费;三是要强化舆论宣传。要大力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基层群众全面了解这项工作,在全县形成“村(社)有顾问,人人讲法律,民主法治化,社会大和谐”的浓厚氛围。
会议要求,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合同》《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要做到一村一卷、一事一记,坚持每月坐班八小时、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法治讲座等,要把钱用在刀刃上,用在服务群众上,用在解决问题上,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以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赢得村(社区)委会和广大基层群众的支持;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协调、帮助法律顾问开展工作,要根据考核评估管理办法,监督法律顾问在辖区村(社区)开展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法律顾问提出意见、建议,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
会后,在政务大厅广场举办了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文艺演出等相关活动,提升了群众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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