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聚焦质量提升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近年来,贵德县深入开展农村牧区困难老人代养、城镇居民居家养老、社会敬老院和福利院集中供养工作,逐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核心,机构养老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模式,有效解决了农牧区和城镇困难老人养老难的问题。
制定出台了《贵德县居家养老服务方案》,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农村代养老人,由亲属、近邻给代养老人提供洗衣、做饭、代购物品、住院看病等服务;城镇困难老人,采取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服务组织给困难老人定量提供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物品采购等服务;无任何亲属或自愿到敬老院的困难老人,采取集中供养的服务方式,由敬老院职工提供保姆式服务坚持谁需要服务,由谁申请和民政审核、审批的管理模式,逐级申请、逐级审核后纳入服务对象。对纳入特困代养对象的农牧区老人,由乡镇民政办和代养人签订代养服务协议,由代养人给代养对象提供服务,并由乡镇监督代养人的代养工作。对城镇居家特困老人,由县民政部门和社会服务组织签订合同,由社会服务组织给城镇老人提供服务,并由社区和县民政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做到组织、管理、服务“三落实、三到位”。
把监督检查作为提升服务质量的有力抓手,采取县、乡民政部门不定期走访,村社干部日常监督的方式,加大对农牧区特困对象代养人员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督。同时,不定期向代养对象调查代养服务工作的情况,对调查中发现不履行代养协议的,及时选择其他代养人给特困对象提供服务。对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由社区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不定期深入特困老人家中调查社会服务组织开展服务工作的情况,对服务不到位的,由民政部门向社会服务组织提出工作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做到了日常监督不缺位,巡查监督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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