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6周年,也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和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强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12月4日,由县人大、县司法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主办,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县委宣传部协办的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青海银行门前小广场举行。活动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王占云主持,县委书记兰生峰致辞,在家的县级领导,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州驻贵各单位干部职工、“三河”乡镇群众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兰生峰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贵德”这一主题,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任务,为推进法治贵德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县纪委、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责任单位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婚姻家庭、青少年维权、劳动就业、法律援助等法律知识,并热情耐心向咨询群众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确保了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活动结束后,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举办法制宣传专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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