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四项措施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近年来,贵德县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作为促进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宣传引导与严格监督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制度保障,有效降低了工程技术风险,确保了工程质量安全。
一是抓组织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各类会议特别是项目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多次部署,全县上下“抓发展就要抓项目,抓项目必须抓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意识、主体意识不断浓厚。与此同时,在县住建部门成立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通报工作、分析问题、制定措施、推进落实。年初,行业主管部门与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以指标约束推动建筑业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
二是抓方案指导。根据《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和《青海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青建工〔2017〕152号)有关精神,结合全县项目建设实际,相继制定印发了《贵德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的方案》《关于开展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检查的紧急通知》,依法规范施工企业市场行为,督促施工企业在各环节、各岗位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推行标准化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全部达到“合格”以上,基本实现了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
三是抓监督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有成效”的要求,在项目建设单位自查自纠工程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工作检查组,以排查施工现场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隐患为重点,开展全县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抽查活动,整治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今年,通过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0项,下发整改单14份,停工整改4家。目前,所有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全面落实建筑工地“五个百分百”工作要求,今年6月至8月期间,检查项目建筑施工48项,现场下发处罚决定书5份,形成了“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促进了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化、标准化。
四是抓制度保障。高度关注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健康,加大一线操作人员基本操作技能培训,强化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增强。同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推进质量终身责任“两书一牌”制度、建筑工程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全面落实预拌混凝土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质量责任终身承诺制、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两承诺、一公示”制度,初步构建了以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施工企业安全防范意识、防范能力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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