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以“四个更加”稳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见成效
近年来,贵德县确定“一区六村”(西河灌区和周屯村、瓦家村、团结村、下排村、昨那村、二连村)为改革先行实验区,扎实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小型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各项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水费征收管理更加规范。组织水利、国土等部门精准测量灌溉面积,将原先未收费的果园、自留地、开荒地等全部纳入收费范围,改革试点区内灌溉收费面积比土地证承包登记面积增加1100余亩,并坚持“用多少水缴多少水费”原则,严格按照测量面积收费,切实解决了以往“用大锅水”的问题,农业用水收费更加公平。制定出台了《贵德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水费由水管单位负责征收并全额上缴县财政,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水费由村委会(用水户协会)负责征收,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同时,加大对水费监管力度,由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对各村社(用水户协会)水利设施管护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各乡镇、县水利局负责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进一步提高了水费管理规范化水平。
管护经费来源更加多元。采取征收水费、政府补贴、争取项目、鼓励经营主体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水利设施管护资金,有效解决了水利设施管护经费不足问题。精准测算农业用水价格,改革试点区按每立方水0.043元、每亩每年30.31元的运行成本水价收取水费;加大政府补贴力度,对农业用水实行政府精准改革实验区中型灌区末系渠系每立方水补贴0.025元、每亩每年补贴17.63元,小型灌区末系渠系每立方水补贴0.019元、每亩每年补贴13.4元,切实减轻了群众用水负担;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自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争取到各类水利设施改造、维护资金1300余万元,试点区渠道渗漏、老化破损等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提高管护经费自筹能力,坚持“谁使用、谁负担,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专业合作社、用水户协会、公司等经营主体通过筹资筹劳等方式,加强水利设施维修养护。
水利设施权责更加明确。制定《贵德县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全面完成了7个乡镇257项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发放工作,将小型水利设施所有权下放到乡镇和水管所,使用权明确到各村社,水利设施产权更加明确。同时,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与各村社和用水协会签订了管护协议书,将水利工程管护责任落实到村委会和用水协会,有效解决了以往水利工程管护“组织难、投入难、管理难”的问题,各村社和用水协会主动维修、主动养护的意识不断增强。
工程管护体系更加完善。积极推行“乡镇政府+村社(协会)”分级管理模式,由各乡镇统筹管理辖区内的水利设施,由各村社和用水协会具体负责各村社水利设施管护工作,并将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水费征收权下放到村社(用水协会),由各村社(用水协会)按照相关规定收缴水费,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管护工作,切实解决了县级无法满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需求、乡镇管理缺位、村社缺乏资金无力管护的问题。制定《贵德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贵德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等相关制度,采取“听、看、评、议”方式对村社(用水协会)管护水利设施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管护责任落实好、维修养护质量好、综合效益发挥好、服务对象评价好的管护主体进行奖补,切实提高了管护主体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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