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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旅游法》贯彻落实推动贵德全域旅游健康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9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贵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旅游法》贯彻实施具体措施,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贵德创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利用电视台、报刊、县政府门户网站、贵德旅游网站、旅游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介,高密度高频次地宣传解读《旅游法》。通过手机短信向市民和游客发送《旅游法》宣传信息近10万条。组织开展以《旅游法》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拓展了《旅游法》的宣传覆盖面。利用重要节庆假日开展宣讲咨询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在景区景点、游客集散地、宾馆饭店、乡村旅游接待点等地发放《旅游法(单行本)》1万册、《旅游法解读》1000本,印刷《旅游法(一封信)》10万张,不断扩大《旅游法》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分层次、分类别举办多期《旅游法》宣传贯彻培训班,并邀请省旅游局法规处领导对我县旅游行政执法人员作《旅游法》专题培训。仅旅游系统就开展宣传培训《旅游法》累计投入经费约4万元,接受培训近1万人,为《旅游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舆论环境和执法环境。

 二是健全协调机制。健全旅游投诉服务受理机制,指定县旅游局办公室为全县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建立多部门联合纠纷处置机制,规范了投诉的受理、转办、督办流程,实现旅游投诉处理一体化。通过县政府网站、县旅游政务网、县质监网、贵德旅游官方微信等网络媒体增设旅游投诉渠道,提高了投诉处理的响应速度及处理效率,依法维护了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市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旅游、文化、发改、质监等12个部门联动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清单,深化了执法检查、投诉受理、联席会议、工作通报四项机制。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围绕“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偷换概念、缺斤少两、漫天要价、低报价高结算”等扰乱市场秩序的“顽疾”,以联合执法、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旅游诚信建设,持续开展了“诚信旅行社、诚信饭店、诚信农家院”评选认定活动,建立了旅行社、星级饭店、农家院等旅游经营单位和导游讲解员诚信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诚信监督制约机制,从社会团体、企业、新闻媒体等单位聘请了30多位社会监督员,不定期对旅游服务质量进行随机抽查。推动旅游行业自律,完成了农家院协会换届工作,筹建星级宾馆协会,举办“贵德县农家院厨艺大赛”和“导游(讲解员)大赛”,增强服务技能,弘扬“游客为本、服务至诚”核心价值观,促进旅游行业诚信、规范经营。

 四是强化资源开发。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管理。20169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旅游景区容量管理的通知》,核定公布了景区最大承载量,对游客流量进行调控。各景区景点完善“三预”(预测、预约、预警)机制,加强旅游高峰客流调控,确保不超容量接待,成功经受我县旅游高峰期检验。不断培植新的旅游热点,实施了千姿湖湿地公园、源源水乡公社、高原美地花田农庄等一批文旅结合、乡村体验、休闲度假等新型旅游业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启动实施古城保护开发工程、国家地质公园改扩建、黄河清生态景区建设等工作,加快房车自驾车营地、“厕所革命”等项目建设步伐,进一步增强了旅游产业发展后劲。

 五是维护游客权益。强化旅游信息公示,依法对旅游企业信息、景区承载量、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等重要旅游信息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并公布了旅游投诉案件受理和旅游经营者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规范行业管理,出台了“菜品指导价”,全力防范“欺客宰客”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发生。加大对侵害游客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先后对存在漫天要价、卫生不达标、不诚信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2家星级农家院和1家星级饭店餐饮部,分别给予了摘牌、停业整顿和警告处罚,树立了《旅游法》的权威。

 六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投资300万元打造贵德智慧旅游建设,搭建了智慧旅游APP、电子商务网站和景区智能闸机,开通了旅游官方微信、微博发布厅和旅游网站,满足游客服务需求。完善了旅游统计、游客流量监控、假日旅游预报等应用系统,在主要景区实现无线网络覆盖,安装二维码扫描牌,全县旅游信息化网络系统初步形成。实行黄河南岸景观带封闭式管理,投放10辆电瓶观光车免费运营,实现了国家地质公园、千姿湖湿地公园、黄河南岸等重点景区绿色通行。推出10条徒步游、5条自驾游、5条自行车游、5条探险游精品旅游线路,逐步形成了休闲度假和观光并重的旅游消费格局,进一步满足游客多样化、个性化旅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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