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601230000018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3-3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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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2026-03-31 |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
| 所属主题: | 政策 |
关于印发贵德县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2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贵德县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贵德县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1〕443号)及《青海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青卫健〔2025〕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立足我县县域特点和群众健康需求,以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通过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探索构建符合我县实际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模式。到2027年底,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医防融合及全链条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人才队伍强化、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性进展,圆满完成各项建设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成立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万么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玉萍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华秀才让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邵 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刘得寿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局长
史生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甄继贤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朱文良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甘俊霞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侠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军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萍英 县人民医院院长
许晓刚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尕藏项杰 县妇幼保障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由王玉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健康局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全力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县财政局负责将试验区建设相关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高效使用。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负责将试验区建设重点项目纳入全县投资计划和项目储备体系,协同卫健部门做好项目谋划、申报、立项、审批等全流程服务保障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配合卫健部门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吸引、稳定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大高端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学分管理制度,推进人才培养制度改革创新。县委编办负责做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保障工作,合理核定编制、优化人员配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药品质量监管工作,保障群众就医用药安全。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全面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完善医保支持措施,优化医保定点申请、审核、认定全流程工作机制;协同县卫健局向上级部门申报我县疗效确切、成本优势明显的中(藏)医药服务项目和中(藏)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对照试验区建设标准要求,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地落实,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
1.加强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投入保障责任。落实由一位县委常委同志负责联系卫生健康和医改工作机制,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三医”工作。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工作联动。建立财政、医保、人社、编办等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打造权责明确、运行高效、普惠民生的卫生健康管理体系。建立优先保障机制,整合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分配、支持政策倾斜等资源,全力保障试验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医疗设备更新购置、信息化建设提速、人员工资发放及绩效激励落实等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2.深化综合医改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大幅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质量,加快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和基层医疗机构医保结算便利性,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充分利用省人民医院优质医疗水平、人才队伍、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医疗资源,向下辐射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整合优化区域内医疗资源布局,提高县域医疗救治能力。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二)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1.巩固完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发挥总院的“龙头”作用,依托医联体、环湖支医、巡回医疗“科包院”、特色科室建设等帮扶机制,推动管理、技术、服务、人员“四下沉”,不断提升分院业务能力,努力提升县域“紧密型”程度,推动实现人、财、物的统一运行管理,持续提高医共体建设质量,辐射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确保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55%以上或较上年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较上年提升3—5个百分点。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医共体总院、县医共体各分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2.持续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实施好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巩固“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7所乡镇卫生院推荐标准、2所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和常牧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医院创建成果,推进尕让乡中心卫生院社区医院建设。到2026年底,河西镇当车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尕让乡中心卫生院建成社区医院;到2027年底,拉西瓦镇中心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全县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占比提升至100%。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医共体总院、县医共体各分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3.开展基层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全县9个乡镇卫生院建成包括儿科、内科、妇科、慢病科、中(藏)医科等9个特色科室。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诊疗水平,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充分发挥特色专科引领作用,推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质增效,确保特色专科年度收入稳步提升。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口腔、急诊急救、康复、公共卫生等重点科室建设。全县乡镇卫生院提供儿科诊疗服务的比例提高到90%以上,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医共体总院、县医共体各分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4.全面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医共体内部考核办法,优化绩效分配方案,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缩小各医疗卫生机构科室间医务人员收入差距。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性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补助经费等收支结余部分,作为医疗机构业务收入,主要用于医务人员绩效激励。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医共体总院、县医共体各分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5.健全完善县人民医院院感、药品、护理、中医、检验等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全流程质量管控,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到2026年底,实现临床实验室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督促指导乡镇卫生院积极参与全省实验室室间质评,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动县域医共体内血常规、尿常规等常规检验项目结果互认。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内双向转诊机制,规范制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疗目录,明确首诊病种范围。到2027年底,确保乡镇卫生院诊疗目录符合《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要求,村卫生室诊疗目录符合《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要求。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医共体总院、县医共体各分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6.持续健全医共体内药品耗材联动管理机制,推进药品采购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药管中心”职能作用,做好统一药品储备、强化药品管理、规范药品配送等工作。组建“县域医共体集中(云)审方中心”,统一县域处方前置审核规则并实行动态优化调整,全面规范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用药行为。到2027年底,县人民医院完成审方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并投入运行,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共体总院、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县医共体各分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三)强化医防融合和全链条健康管理
1.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健全牵头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筛、共治、共管”协同防控机制。高标准建设县级健康管理中心,构建“预防—筛查—干预—诊疗—康复—随访”全链条闭环式健康管理服务体系,聚焦县域高发疾病,针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儿童等重点人群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切实降低重点疾病发病率、住院率和过早死亡率。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举措,持续强化健康知识普及宣传,稳步提升县域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共体总院、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医共体各分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2.对60岁以上慢病患者按低危、中危、高危健康风险等级分组,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行“红黄绿”三色分级健康服务模式,实现分类施策、精准管控。持续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严格落实“五个一”服务要求(一张联络卡、一份健康教育提醒、一张基层便民惠民举措清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一份健康报告)。强化健康生活方式干预指导,推广应用高血压、高脂血症、肥胖症膳食运动基层指导要点,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个性化膳食、运动指导服务。以上级医院派驻专家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为核心力量,通过组建联合专家门诊、设立名医工作室等方式,构建以牵头医院为技术支撑、疾控中心为专业指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服务网络的全方位健康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共体总院、县医共体各分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四)做实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全面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防融合“三查三清一满意”工作机制,在清理重复档案基础上,开展精准摸底排查,做到服务数据清、重点人群清、病情近况清、群众满意,扎实做好慢阻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强化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落实儿童眼保健、发育评估和科学育儿指导;开展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病等慢性病患者分级连续健康服务,推进多病共防共管,整合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一张表,稳步提高慢阻肺患者规范健康服务率;规范开展明确诊断、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医共体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医共体各分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2.加快家医签约“六个拓展”落地见效,全面推进县人民医院全科医学科建设,组织二级医院全科医生下沉,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常态化派驻医务人员,精准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指导服务;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且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依规提供最长不超过12周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全人群及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逐年提高1—3个百分点。到2027年,全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医共体总院、县医共体各分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3.持续完善基本服务包、高血压患者服务包、糖尿病患者服务包、儿童服务包、孕产妇服务包等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签约服务费按20元/人/年标准收取,资金来源明确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承担7元、医保基金支付7元、个人支付6元。签约服务费全额纳入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核算,其中70%以上用于团队成员薪酬分配,切实激发家庭医生团队履职积极性与服务主动性。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医共体总院、县医共体各分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五)加强县域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以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依托医联体、对口帮扶、省级培训等项目平台,积极探索人才联合培养新模式。高标准建设医共体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基地,常态化开展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持续推进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工作,着力打造一支与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相适配的多层次、全科型、数字化卫生人才队伍。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共体总院、县医共体各分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2.全面落实基层卫生人才“双定向”职称评审政策,持续推进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突出医德医风、临床技能、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及群众满意度等核心要素,严格遵循“以用为本、评以适用、以用促评”原则,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共体总院、县医共体各分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3.健全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提升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持证率,通过奖补方式激励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质。完善准入、退出和激励保障机制,提高乡村医生准入门槛。明确新进入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须取得临床医学类、中(藏)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国家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本村本乡镇户籍的人员;对五年内未取得执业证书的在岗乡村医生,稳步推进清退工作。持续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薪酬待遇与社会保障政策,鼓励现有乡村医生提升学历层次和专业能力,村医队伍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数占村医总人数的比例较上年增长。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医共体总院、县医共体各分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六)大力提升中(藏)医服务能力
1.积极推动全县中(藏)医药发展,打造中(藏)医药健康理念,争取县级公立中(藏)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中(藏)医阁”建设项目,统筹全县医疗卫生、康养产业资源,探索发展“中(藏)医+康养”特色医疗,将中(藏)医预防、养生、医疗与健康养老服务业、旅游业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中(藏)医药康养新模式。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级医疗机构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2.聚力推进中(藏)医药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中(藏)医药服务根基,到2027年底,100%乡镇卫生院中(藏)医馆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并开展6类10项以上中(藏)医适宜技术;85%村卫生室至少开展4类6项中(藏)医适宜技术;完成5个村卫生室中(藏)医阁建设任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药诊疗人次占比达到32%,切实发挥中(藏)医药在基层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优势。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医共体总院、县医共体各分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底
四、实施步骤
(一)设计启动阶段(2026年1月):成立贵德县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专班,制定印发《贵德县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分工,各部门在工作协调机制的领导下积极担当作为,压实责任,形成合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1月—2027年9月):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对标对表,开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自查自评阶段(2026年5月—6月):开展全面自查自评,梳理总结阶段性成效及存在问题,做好省级评估准备工作。
(四)中期评估阶段(2026年7月—8月):组织专家组开展中期评估,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稳步推进阶段(2026年9月—2027年9月):对照中期评估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适时优化调整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建设任务。
(六)总结评估阶段(2027年10月—12月):对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系统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凝聚联动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试验区建设作为“健康贵德”建设的核心任务抓紧抓实。县卫生健康局要主动担负起牵头抓总职责,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密切高效的沟通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
(二)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督导问效。各相关部门、医疗机构要聚焦县域医共体建设、慢性病医防融合、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积极构建契合我县实际的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模式和实践路径。工作专班要对照实施步骤和任务清单,常态化开展督导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破解难题,有力推动贵德县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医疗机构要强化政策内部传导,通过专题授课、案例分析、实操演练等多样化形式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着力提升管理人员政策把控能力和医务人员服务执行效能。同时,要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报道工作成果以及惠民便民的举措,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并支持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