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601090000017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3-3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6010900000179 |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3-31 |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
| 所属主题: | 政策 |
关于印发《贵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2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贵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8日
贵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执法人员
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行业主管部门执法力量薄弱不均衡、执法工作衔接不畅、执法质效不高等问题,按照省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现结合全县实际,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的依法行政工作理念,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局和7个行业主管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执法人员至行业部门参与行业执法,进一步优化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行业主管部门执法人员管理,有效弥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行业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助力强化行业执法管理和服务功能,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整体能力,实现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阶段执法提质增效。
二、派驻方式及时限
坚持“力量适配、管理规范、兼顾各方”原则,依照行政执法资格和执法能力特点,以及省政府授权后各行业部门保留的行政执法事项数量,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力量的前提下,采取统筹派驻执法人员的方式,将综合行政执法局15名行政执法人员分别派驻至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和科技局、文体旅游广电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应急管理局等7个部门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执法派驻工作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人员优化方案下发为止。
三、职责分工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为本行业行政执法事项的行为主体。1.依据本行业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重大执法等工作需要,每月制定行政执法计划,牵头组织本行业执法人员、派驻执法人员按月计划共同开展日常执法工作;2.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沟通协调,牵头落实协调会商制度,做好行业执法与综合执法联动协同,执法过程互认、执法结果同用;3.依法办理本行业部门职责范围内涉及的违法行政行为案件,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4.加强对派驻执法人员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工作的学习培训。
(二)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为省政府授权319项执法事项的行为主体。1.加强对派驻执法人员相关业务指导,督促派驻人员执行派驻执法相关职责;2.办理授权范围内违法行政行为案件,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3.指导做好与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业务的规划、审批、衔接等事项;4.协助解决行业主管部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中的疑难问题;5.接受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的紧急增援工作;6.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执法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双重管理。派驻执法人员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双重管理。派驻执法人员的人事、财政、编制、身份及调配等事宜仍保留在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执法活动开展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指挥调配;日常教育培训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集中教育培训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二)实行协调会商。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主管执法领导、本部门执法人员及派驻执法人员,协调会商制定行业部门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专项监管任务、联合执法、重大执法行动;协调处理行业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
(三)建立队伍联动。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临时综合执法组,由行业部门主管执法副局长担任组长,本部门执法人员和派驻执法人员为执法队员,集中力量、综合执法,联动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各项执法任务。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执法派驻是县政府加强行业执法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解决行业部门执法人员欠缺的临时救济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掌握工作要求,把握工作环节,规范管理,责任到人,把行业执法和综合执法工作做细、做实、做优。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明确派驻期间双方职责权限。派驻执法人员接受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调配,在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的执法工作时,仅限省政府授权319项执法事项,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执法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开展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执法工作时,行业主管部门为执法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在派驻期间不得安排派驻人员承担非执法性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宣传行业部门及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广泛宣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理顺行业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贵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行业部门
执法人员名单
派驻县水利局执法人员:樊海生、肖全;
派驻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韶功、宋涛;
派驻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李国天、王海峰;
派驻县农牧和科技局执法人员:王正刚、周海贵、杜海燕;
派驻县文体旅游广电局执法人员:韩玉龙、马吉元;
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李军、马学义;
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人员:许小春、刘生宝、师海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