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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5-08-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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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贵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来源: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贵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贵政办〔202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青海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和《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海南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南政办〔2025〕1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相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依法科学调查,周密组织部署,及时准确掌握2020年以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县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我县境内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全县共抽取约0.33万住户、1.13万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一)调查内容。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二)调查时间。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一)统一组织领导。贵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成立工作专班。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特成立贵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负责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燕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李国庆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朱斌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得寿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局长

      牛文华    县教育局局长

      拉加才让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长

      石金刚    县民政局局长

      沈俊莲    县财政局局长

      张成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建昌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建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傅繁霞    县统计局副局长

      包贞萍    河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宝红    河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许海蓉    河东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晓芳    常牧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万玛措     拉西瓦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康 莹      尕让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玉玲    新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贵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县统计局局长李国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协调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专班议定事项,加强与省、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贵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及相关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接替,并向县统计局报备,不再另行发文。

根据工作需要,从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和县卫生健康局商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1名到贵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办公室集中办公,抽调人员所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经费保障

贵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局要按时拨付,确保经费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保护,县、乡调查机构及其调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宣传贵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贵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贵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贵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以下简称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专班的日常工作由专班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县统计局承担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的各项工作;深入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深入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

县公安局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户籍人口信息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核查服务;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深入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协调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深入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高等学校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调查登记工作;协调各乡镇学校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深入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协调抽中寺院的调查登记工作;深入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

县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深入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调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住宅小区项目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深入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助做好调查的宣传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立乡(镇)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机制,按照工作专班工作进度,组织协调抽中村(社区)开展调查的各项相关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班会议,研究解决1%人口抽样调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1%人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问题由专班办公室处理。

(三)专班重要文件经征求专班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专班有关负责人签发。

(四)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专班办公室牵头,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专班审批。

(五)抽调的干部为专班办公室成员,承担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抽调人员从2025年6月2日起到贵德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专班办公室报到并开展相关工作,直至工作全面结束撤回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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