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人大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5月28日上午,贵德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会上,学习了《青海省实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和《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
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近年来“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等报告。会议要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四项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整改落实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发挥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积极整改,切实予以解决,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审议表决通过了贵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贵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贵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表决前向常委会作任职报告的暂行办法(修订草案);贵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关于向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监督情况的办法(草案);贵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草案);贵德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草案);贵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贵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办法(草案);贵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贵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督办办法(草案);贵德县实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