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 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一年来,贵德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为全县促进民族团结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加强巡回法庭审判力度。大力开展巡回法庭审判,扩大巡回法庭审判范围,充分利用巡回办案深入基层的有利时机,积极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各族群众对“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等民族宗教知识的知晓率,将巡回审判工作与“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和“送法进寺院”等宣传活动相结合,组织当地群众到现场旁听案件审理,以案释法,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使旁听群众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
二、积极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完善司法救助服务机制,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办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居住偏远诉讼不便的当事人“打得成”官司,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全面实施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重要节点严格控制,加强审务督查和内部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信访救助制度,年内共发放救助资金37万元,为困难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23余万元。充分运用便捷司法工作方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236件,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2.36%,减轻当事人诉累。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诉讼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首要选择,贯穿于办案始终,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三、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诉讼服务功能,通过12368热线、一站式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官服务站等形式,积极延伸立案窗口服务,做好诉讼引导、立案登记、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工作。通过配备“双语”导诉员、“双语”法官、“双语”咨询员等,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解答诉讼疑问,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之外纠纷解决方式。在立案庭安排专人接访的同时,认真开展院长接待日活动,把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立案庭接受来访和咨询人数500余人次,院长接待日接待群众8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