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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养老服务领域取得新成效

2018-08-09 09:33:52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字体:

近年来,贵德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老年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以提高老年人生活服务质量为着力点,以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为目标,大力开展居家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社会养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成敬老院2个,社会福利中心1个,日间照料中心1个。采取PPP模式,投资1.3亿元,正在建设养老养生示范基地。深入开展农村牧区三无老人代养、城镇居民居家养老和社会敬老院、福利院集中供养工作,实现了农牧区和城镇困难老人有人养、有人照顾、安享晚年的目的,目前,共代养农牧区老人164人,敬老院集中供养97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老人170人,全县养老服务领域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把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作为推动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结合城镇居民困难老人日常生活服务工作,制定出台了《贵德县居家养老服务方案》,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针对农村代养老人,采取由亲属、近邻照顾代养老人日常生活的方式,由亲属、近邻给代养老人提供洗衣、做饭、代购物品、住院看病等服务,解决了农牧区不习惯到敬老院生活的特困老人的生活问题。针对城镇困难老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城镇老年人服务工作购买给社会服务组织,由社会服务组织给困难老人定量提供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物品采购等服务的方式解决了城镇困难老人生活无人照顾的问题。针对无任何亲属或自愿到敬老院的困难老人,采取集中供养的服务方式,由敬老院职工给老年人提供保姆式的服务。

(二)明确申报程序,规范服务管理。坚持谁需要服务,由谁申请和民政审核、审批的管理模式,由申请对象向村、社区提出申请,再由乡镇民政办开展入户调查,经调查后符合相关规定的进行会议研究并在乡村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核,县民政局按申请对象100%入户调查的要求,对申报对象进行再次入户调查,调查符合政策规定的经会议研究后纳入服务对象。对纳入特困代养对象的农牧区老人,由乡镇民政办和代养人签订代养服务协议,由代养人给代养对象提供服务,并由乡镇监督代养人代养工作。对城镇居家特困老人,由县民政和社会服务组织签订合同,由社会服务组织给城镇老人提供服务,并由社区和县民政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做到组织、管理、服务三落实、三到位。

(三)强化服务监督、提升服务质量。把监督检查作为提升服务质量的一个有力抓手,采取县乡民政不定期走访、村社干部日常监督的方式,对农牧区特困对象代养人员服务工作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做好日常监督,在代养中不善待老人的由两委班子成员向代养人提出要求,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代养人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县乡民政人员不定期开展走访,向代养对象调查代养服务工作质量,对调查中不履行签订代养协议的,及时选择其他代养人给特困对象提供服务。对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由社区负责日常的监督工作,不定期深入到特困老人家中调查社会服务组织开展服务工作,对服务不到位的及时提出要求,或报告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向社会服务组织提出工作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做到了日常监督不缺位,巡查监督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