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监察法》
6月22日,县委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省委讲师团团长郭云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专题辅导讲座,县委中心组成员,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省州驻贵各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专职纪委委员、县直部门纪检员,县纪委、监察委全体干部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学习,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国新主持会议。

郭云甫以《深入理解和把握监察法在法制轨道上推进反腐败行稳致远》为题,从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监察法的制定过程和基本思路、监察法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阐释,围绕什么是《监察法》,什么是监察委,监察法和监察委与我们的关系,履行工作职责适应《监察法》应该注意的事项等方面深入浅出地阐释了《监察法》的性质、地位、主要内容及监察对象,监察委的职能职责等内容,并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反腐败成效等方面例举了大量生动形象的实例。辅导报告主题鲜明、立意深远,重点突出、内容丰富,讲解透彻,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对《监察法》的认识,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监察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监察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郭云甫还结合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思考感悟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新时代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二是新形势下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三是新环境中要提高自我教育,自我塑造。四是新阶段要端正价值观,弘扬良好学风。

张国新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做好表率,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察法,推动在全县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热潮。全县党员干部要以此次《监察法专题》讲座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此次辅导报告,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学,深刻把握监察法的核心要义和内涵要求,不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规范自身行为,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努力创造风清气正、执政为民良好氛围,全力推动“强富美高”新贵德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