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
全省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后,贵德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迅速传达、深刻领会会议主要精神的基础上,集中研讨分析全县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认真谋划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研究制定了《贵德县贯彻<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省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的实施意见》,突出“十个持续发力”,抓好“十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加油提速”。
在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上持续发力。继续把学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支部党员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组建“三老人员”“文艺大篷车”“理论骨干”等宣讲团体,利用讲座、歌舞、曲艺等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扎实开展理论宣讲“六进”活动;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强化“四种责任”,坚持“四个纳入”,切实在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中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网络舆论阵地管理,不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集中整治和“清朗”行动,推动国家安全观宣传教育和涉藏维稳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培养一支专兼结合、覆盖广泛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和一批政治可靠、有影响力的网络积极分子,有效提高网络的舆论引导能力;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阳光政务微短信平台”等媒介,开展立体式、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教育,及时回应网民关切;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明创建、文艺创作、诚信建设、移风易俗、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力争五年内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好革命烈士陵园、大史家村光荣历史展览馆等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努力提升全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力争2018年底建成省级文明城市,2020年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大力开展 “五星级文明户、村(社区)”创评活动,力争5年内全县“五星级文明户”占创建户总数的40%左右;加快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农牧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末实现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上持续发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力争到2018年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到2020年,全面完成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教育基地、各类先进家庭的创建任务;以创建活动“九进”为抓手,确保全县行政村、宗教活动场所、机关、企业、学校、乡镇、社区、军警单位、市场商场和个体工商户创建覆盖面达到100%,创建先进率达到70%以上;健全完善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共创共建实施办法、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评选表彰办法、督促检查办法、协调配合实施办法等“五项机制”,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受教育面达到100%;制定实施宗教教职人员五年培训规划,五年内实现轮训工作全覆盖;继续实施寺庙“六大工程”,五年内实现寺院水电路基础设施和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的全覆盖,完成3座省级寺院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本体建筑抢修工程和33座寺院危殿堂维修加固工程,全面实施宗教教职人员危房改造项目;加强寺院民管会班子建设,不断完善寺院“寺规僧约”,全面提升寺院自我管理能力;深化“文明寺院”创建工作,五年内实现“文明和谐寺院”创建全覆盖;依法加强对寺院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管理,从严处置滥建乱建宗教场所、擅自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和非法经文班以及宗教干扰基层民主法治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上持续发力。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在全县所有村、社区合理划分网格,确保在年底前实现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切实落实网格内涉稳重点人员排查和日常管控工作的常态化,在严格实行社区网格五级管控和农牧区六级管控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及任务,建立“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动社会治理网格与党建网格“双网融合”,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网格员作用,及时收集、反映和协调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和矛盾问题,实现小矛盾不出网格,大矛盾逐级妥善解决;组织实施“雪亮工程”,建设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重点突出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积极构建起“互联网+公共安全”的治安防控新模式,逐步将全县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视频监控并网联通到公安系统视频监控当中,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进一步巩固各领域平安创建达标成果,建立完善平安创建长效机制,使平安创建率达到97%;在巩固好二连村省级“平安村”平安细胞典型培育点的基础上,精心打造芊姿湖国家湿地公园平安景区、社区矫正中心、交巡警一体化三个平安细胞典型培育点;严格落实村社区民主选举、协商、管理、决策等制度,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切实发挥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监督制约作用。
在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上持续发力。注重用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优惠政策,做到乡镇急需岗位应考尽考、长期空缺岗位及时补充,不断提升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的质量和效益;严禁任何单位擅自借调乡镇干部,按时全面清退借调的乡镇干部;按照年度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县、乡两级按照20%、75%的比例分层分类培训乡镇干部的要求,将乡镇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重点举办好乡镇干部能力提升等各类主体班次,实现乡镇干部轮训工作全覆盖,切实培养一专多能的全科型干部;加强基层干部正向激励,对优秀乡镇党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适时予以表彰;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逐级完善干部身心健康定期检查诊疗和干部生活关怀制度,积极开展“五必访五必谈”活动,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上持续发力。乡镇“八有”工程纳入全县“三基”建设年度考核目标,加快项目建设,推动“八有”工程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改造升级危旧狭小活动场所,实现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逐步达标;坚持以“五好”为标准,着力加强州县两级党建示范带(点)建设,培育和树立一批工作有创新、成绩较突出、特色很鲜明的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并以点带面,促进全县农牧区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注重发挥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资金投向基层,持续深化项目化党建工作,确保每年县乡有1—2个党建项目;严格落实省州制度规定,从2018年起,将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报酬标准提高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按照小村3—5人、大村5—7人的范围,发放村干部报酬。在此范围内的其他村干部报酬标准按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报酬标准的70%执行;将60周岁以上,连续任职6年或累计任职9年以上的正常离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纳入生活补助发放范围,确保应享尽享。严格实行与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相挂钩,与工作岗位、任职年限相对应的社区工作者报酬制度,真正让社区干部工作有待遇、生活有保障。
在加强抓党建促脱贫上持续发力。全面落实扶贫驻村“123”工作机制,靠实“一联”责任,落实“双帮”任务,强化“三治”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金融机构“双基联动”的“叠加效应”,推动“双向联动”助推贫困村产业发展全覆盖;严格落实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干部管理办法、激励关怀十条措施和选派调整等有关规定,从严从实加强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关爱工作;认真执行《海南州乡镇、村干部履职能力评估办法(试行)》要求,每年对所有村“两委”班子进行考核评估并做好考核结果的运用;继续鼓励和支持农牧民群众创办农(牧)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发展特色产业,不断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严格按照《关于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提拔比例不低于同期同级干部提拔比例”的要求;指导各乡镇党委制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年度计划,确保集体经济“空壳村”每年减少5%以上;认真谋划和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实现州委提出的“三无三好三满意”目标要求;换届后,按要求完成新任村干部省州调训和县乡两级自主培训任务,并按照村“两委”主要负责人1:2和“两委”委员1:1的比例确定后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在加强基层党建制度建设上持续发力。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双向述职”和民主评议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继续坚持将“学、做、改”贯穿始终,有效推进学习教育落实落地;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结合全县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通过“四查”工作法,继续加强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的排查规范工作,慎重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遵循发展党员“一库两推三审四制”要求,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各个环节工作,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规范;以开展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年、主题党日+、万场党课万人讲、一名党员一面旗等活动为契机,严格规范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经常性谈心谈话、固定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7项制度;扎实开展党员全员轮训工作,确保参训党员培训每年不少于32个学时;建立流出地党支部与流动党员联系机制,充分利用QQ群和微信、“梨都党建”公众号等载体,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上持续发力。建立完善由县委统一领导、县直属机关党委负总责、机关基层党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认真推行机关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大分值权重,并将机关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把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人选的推荐、考察和选配关,督促机关党组织按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做好机关党务干部的配备、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加大机关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力度,力争到2018年年底打造6个机关党总支活动阵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到2020年实现所有机关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规范化和全覆盖;继续开展“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机关党组织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求,严把党员“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全面推行“党内关爱”制度,加大对贫困党员和老党员的建档立卡和关爱帮扶,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凝聚力;继续开展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机关效能建设、“岗位练兵”和机关作风整治等活动,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根本好转。
在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上持续发力。深化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等工作内涵,拓展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与机关效能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年度“四风”问题排查整改台账,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责任分工清单,年底盘点整治情况;坚持暗访、明查、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或交叉检查,加大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建立健全县乡两级通报曝光制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并通过网络、电视、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延伸到基层;健全完善“四风”问题联动协作查纠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县、乡、村三级联动,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情况评估,进一步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做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宣传,探索并打造廉洁文化品牌专栏,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在加强基层监督执纪问责上持续发力。健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之中,与之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议,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充分运用好任前谈话、常规谈话、定向约谈和诫勉谈话等四项谈话制度,对管党治党不严、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一对一约谈告诫相关责任人,建立台账、签字背书,并将约谈整改情况纳入检查考核内容,真正做到“一岗双责”责任落实规范化、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经常化、苗头问题发现纠正常态化;继续紧盯生态环境保护、扶贫、民生和维稳等重点领域,抓典型问题监督执纪,严查违规违纪和失职失责行为,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的强烈信号;严格按照《贵德县委巡察工作流程(试行)》,建立巡察组同组织、公检法、信访、审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明确重点任务,采取印证式、点穴式、调研式等方式开展专项巡察,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