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 稳定民心 促进我县社会全面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今年以来,县财政局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主和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发展、稳定大局,同心协力,狠抓落实。严格按照《中央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实施办法》,及时办理社保资金的缴存、拨付业务,依法管理社保专户资金,加强监管工作,确保社保资金专款专用,使各项社会保障工作进展顺利。
截止6月底 ,我县发放各类社会保障惠民资金5151.34万元,其中发放再就业补助资金194.62万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01.5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82.84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200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5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0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426.3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补助资金40万元;孤儿生活补助资金34.29万元;失地农民保障金430.45万元;城乡临时救助资金85.86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