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回族乡:构建矛盾纠纷调解“五头” 工作模式 持续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
近年来,新街回族乡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推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五头”工作模式,融合推进宣传教育、苗头排查、矛盾调处、成果巩固,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减、发现早、调处快、成效优,有效保障辖区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矛盾减少在源头,注重“靠前一步”。一是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多角度+全方位”线上线下齐发力,在各村以法治讲座、集中宣传、设置宣传栏等方式以及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介,重点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向群众讲清违法成本、明利害,减少因不懂法引起的纠纷发生。二是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由乡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学校等单位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走访村社、单位、工地等,通过座谈交流、线上线下信息梳理,重点掌握全乡家庭、婚恋、邻里、地界、劳资等纠纷,坚持集中精力找“病根”、花大力气把“脉象”,确保分类施策、“对症下药”。三是建立重点人群管控机制。对重点人群实行经常化摸排管控,定期组织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评估工作,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及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精准管控和常态化服务,确保“动态有人注意、情况有人收集、问题有人报告、困难有人解决,对不稳定因素做到重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稳控”。
纠纷发现在苗头,注重“精准化解”。一是提前登记点介入。按照“预警在先、及时处理、就地化解”的原则,通过日常的走访排查,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村委会调解组织先行进行登记,简易情况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直接给予调解,如情况较复杂采取边化解边稳控的措施,并报告乡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及时安排司法所、派出所、“一村一法律顾问”、政协“有事好商量”等力量参与处理,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析讲解,防止出现矛盾纠纷恶化现象。二是“一事一议”责任化解。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对重点、难点、长期存在的矛盾逐一研判,制定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制定研判清单,全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化解的,由具体责任人在分析研判会上专项汇报,并说明情况原因,研判化解具体举措。三是定期回访巩固成效。采取实地摸排、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巩固调解成效,并主动深入当事人家中进行逐一回访,了解相关协议的落实履行情况,听取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和想法,防止已经调处的矛盾纠纷出现反弹和升级。对履行协议不及时、不到位的,乡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组织人员以“心贴心、面对面”的交流方式,进一步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督促当事人及时履约,坚决防止矛盾纠纷反复反弹、转化激化。
联动协调在前头,注重“共享共建”。积极探索“平安边界”新模式,加强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一是矛盾纠纷联排。与常牧镇、过马营镇制定边界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全面及时掌握边界存在的可能引发边界争议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情况,按照“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利益共享、互谅互让、友好协商”原则,积极做好各族群众教育和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二是情报信息联享。由双方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搭建交流平台,建立会商机制,健全边界联动网络,明确了由乡党委副书记担任的平安边界建设联络员,双方乡村两级干部经常交流,互通有无,妥善处理各类问题。三是突出问题联治。完善社会治安联动防控和突出问题联动治理机制,不定期开展边界区域社会治安联合整治行动,两地乡镇、派出所、村“协同作战”,共同处理人居环境整治、社会治安巡逻、汛期河道治理等问题,共同维护边界和谐稳定。
小事化解在村头,注重“有事说事”。为提高群众参与说事、议事的积极性,规范了“问事、议事、评事”流程。一是开放“问事”。每月结合主题党日、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定期问事,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共同受理收集办理事项。二是共同“议事”。充分利用政协“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村务监督“三务公开”、人大代表监督等平台,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乡党委组织领导、群众积极参与、议事组织统筹协调的作用,对群众所说之事、所议之事推进落实。三是民主“评事”。注重督导反馈评事,按季度对乡村两级办理所议事项进行民主评议,对满意的存档备查,不满意的由乡村两级民主说事平台督促跟进办理。
大事控制在乡头,注重“定纷止争”。一是建立领导带头值班制度。乡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安排每天一名班子成员带班,四名工作人员值班,对来访人主动、热情、耐心,从来访人首次到乡反映问题即开始列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访人基本信息、来访原因及诉求、来访人情绪动态等,做到一案一档资料规范保存。二是建立包案化解制度。通过研判分析对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实行“定领导、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四定责任,坚决落实包案化解,主要领导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包案领导积极作为,确保疑难复杂纠纷“包约访、包调查、包化解、包稳控”,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三是建立督导落实制度。建立“一次督办、二次通报、三次约谈”的工作制度,乡纪委全过程督导跟进抓落实,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村两委成员不重视、对群众反映的诉求推诿拖延等问题或造成重大风险事故的村,乡纪委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倒逼矛盾纠纷化解责任落实落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