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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乡村振兴发展规划(2018-2022年)
来源:贵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19年10月08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立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国情,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着眼于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对我国“三农”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特编制《青海省贵德县乡村振兴发展规划》。

本规划在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贵德县农牧区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落实“一优两高”战略,对贵德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总体谋划,部署一批重大计划、重大工程和重大行动,细化实化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和政策措施,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扎实落地,为实现贵德县农牧区农牧业全面发展、农牧民群众共同富裕提供整体谋划,也为分类有序推进贵德县乡村振兴和进行成果评估提供重要依据。

规划基期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远景展望到2035年和20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