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停业登记
设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条件:暂停营业的纳税人
办理材料:
(1)《停业复业报告书》2份。
(2)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办理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贵德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办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贵德县税务局
收费标准:免收费用
办理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0974-8562202;0974-8553297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