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
设定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办理材料: 1、申请报告;
2、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审核证明;
3、《青海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
办理地点:贵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办理机构:贵德县民政局
收费标准:免费
联系电话:0974—8558784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初审:村委会初审,再上报乡镇民政办审核;
3、审核:乡镇民政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4、审批:县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人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