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特困供养待遇核定
设定依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申请条件: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特困供养待遇。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申请报告;
2、乡镇审核意见
3、民政审批
4、填写五保户审批表。
办理地点:贵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办理机构:贵德县民政局
收费标准:免费
联系电话:0974—8558784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初审:村委会初审,再上报乡镇民政办审核;
3、审核:乡镇民政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4、审批:县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人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